王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学前教育,共建美好未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一、国家政策要求
2018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发展目标和要求。
二、我市发展现状
按照中央精神我市自2011—2020年,实施了一期、二期、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幼儿园1848所,在园幼儿43.8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1.88%,公办学位占比55.9%,超过国家规定的50%。
三、政策和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新增公办幼儿园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5个工作专班: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专班、新增公办幼儿园工作专班、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班、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专班、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工作专班,专班专人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二)学前教育配套设施建设
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工程”,对新建的乡镇公办幼儿园,市财政按照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和奖励。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市财政对市区公办幼儿园每增加一个教学班给予20万元补助。2021年,设立郑州市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和普惠学位占比,提升办园水平,实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同时,每年积极争取并下达中央、省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20年,下达奖补资金10693万元,支持普惠发展、改善办园条件等。
(三)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
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为幼儿园培育出一批骨干从业人员。
(四)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困难儿童实施资助。
(五)完善管理政策
印发了《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部署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政策,各区县(市)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要求,“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六)高度重视民办教师的管理和待遇问题
2011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83号文件,对民办教师的待遇和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的地位,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有同等的权利,教师培训统一纳入全市教师培训系统。
四、取得的成绩
(一)超额完成新增公办园任务
2019-2020年,我市将每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发展任务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全市实际新增公办幼儿园354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13520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启动编制《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2020-2035)》,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二)超额完成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目标
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2份文件,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积极推进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1.88%超出了国家规定任务。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真正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让人民满意。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