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1-00103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21-10-27
  • 2021-10-27
关于公共场所禁烟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0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付颖营委员

您好!您提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控烟立法

修订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自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20多年,其中禁烟区域范围、执法主体、处罚额度等相关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和法律法规要求,不能满足保护人民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目的。为不断提高全省和省会郑州无烟法规保护人口的比例,2019年以来,郑州市卫健委在原市爱卫办多次申请修订《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健康中原行动为重点,以《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修订为契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郑州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向市人大法工委报送立法计划项目申请,并多次向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进行汇报沟通协调,对原《条例》中公共场所禁烟区域范围进行扩大,取消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的吸烟区;因机构改革将执法主体变更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提高了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处罚力度,同时增加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条款。2020年4月29日,《条例》修订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批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5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条例》宣传力度。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市卫健委在《郑州日报》等媒体以答记者问形式刊登《条例》15问,对《条例》修订背景意义、依据、禁烟范围、违法处罚、禁烟场所工作职责等内容和社会关注焦点进行政策解读,为社会各界所知晓;并印制《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单行本15000份,免费发放各级公共单位二是制作控烟公益宣传视频与省疾控中心合作制作《被吸烟,我不干》控烟公益宣传短视频,在全市核心商圈、楼宇等公共场所,利用大屏幕、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制作禁烟标志3万张,免费发放至各单位广泛张贴宣传。三是印发《关于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爱卫会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宣传广电等相关成员单位的控烟禁烟职责和监督执法任务

二、全面推进全市无烟环境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共场所为重点,以无烟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为抓手,在全市全面开展控烟禁烟活动。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在贯彻落实两条例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贯彻落实;二是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做用,市卫健委(爱卫办)、市文明办、市直机关爱卫会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以党政机关创建无烟单位为引领,组织全市公共单位、社区、医院、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三是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依据《郑州市2020年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卫健委制定《郑州市开展禁烟场所抽烟行为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市爱卫会市直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能,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文化旅游场所、地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为重点,设立禁烟提示和导示标识,采用宣传、引导、劝阻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抽烟行为治理行动。

三、广泛开展控烟宣传

一是抓好主题宣传。紧紧抓住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及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时机,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健康意识。世界无烟日当天,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制作宣传版面设立控烟咨询义诊台、印发控烟宣传品、召开中小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控烟戒烟知识宣传普及二是办好健康热线。充分运用12320卫生健康热线向广大市民普及戒烟健康知识,回答群众健康咨询,讲解戒烟干预流程,倡导不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的健康文明社会风尚,号召广大市民共同关注和参与戒烟控烟。三是依法规范做到“三统一”。制定印发《郑州市禁止吸烟警示标志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统一规范含有“标识、警语、条文内容、投诉热线、单位落款”五要素的禁烟标志标识;制定印发《郑州市城区吸烟区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统一规范室外吸烟区设置范围;制定印发《公共场所设立义务禁烟检查员的通知》,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设立义务禁烟检查员,统一禁烟检查员标志、标识、编号、颜色、名称,仅市卫健委制作发放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禁烟检查员证件1470张。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贯彻健康中原行动、健康郑州行动为主线,站位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省、全市无烟环境建设大局,进一步加大“一法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扎实推进控烟行动和郑州无烟环境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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