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打造郑州美好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教师的关心和爱护,您提的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实施强师工程、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的建议非常重要。近年来,教师地位不断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也在不断提升,郑州市教育局也一直都在积极探索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打造郑州美好教育奠定人才基础。
一、强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保障房建设
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作为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抓组织、抓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孙晓红任组长,发改委、教育局、规划局、财政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协同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质量监督等协调工作。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020年,我市承担河南省民生实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完工或交付使用600套,实际安排654套,全部完成投入使用。
2021年,我市承担河南省民生实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完工或交付使用83套,实际安排88套,其中中牟县60套;新密市28套。目前,新密市28套进行基础施工,中牟县60套在进行主体施工。
各县(市)根据规划,今年年底前计划完成643套,建设任务目前未开工80套,基础施工180套,主体施工323套,完工60套。
二、实施强师工程,为我市教师学历晋升提供学费补助
为提升郑州市优秀教师学历水平,郑州市教育局从2014年开始与河南师范大学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在职教师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河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专业(领域)主要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
河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3年共计24000元/人。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以市财政补助为主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由市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教师所在学校、个人共同分担学费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具体补助办法为:被录取为教育硕士的教师学费由市教育局负担12000元,教师所在区县(市)教育局负担6000元(市教育局直属、市属事业各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负担),教师个人负担6000元。这大大减轻了教师在职后学历提升方面的经济压力,一大批教师通过此项目提升了业务能力和学历水平。截至2020年共有398名在职教师攻读河师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三、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为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保证我市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教育局认真比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差距,根据测算情况制订了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2019年4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对市本级中小学(含完中和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在现有水平基础上提高27.8%,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市本级班主任津贴不低于500元/月,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积极推进,按不低于500元标准,制定班主任津贴标准。目前,郑州市所辖县(市、区)班主任津贴都不低于500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6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发放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原班主任津贴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不降低,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标准。提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截止到目前,郑州市所辖县均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并已发放。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经过诸多努力,各个处室及单位互相配合,不断提升郑州市教师地位待遇,增强了其职业幸福感。但是,我们不仅不会停步不前,反而会通过继续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的进一步深度联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断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