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12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建议
  • 2021-10-19
  • 2021-10-28
关于群租房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16号提案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群租房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现就您的议案答复如下

尊敬的王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群租房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现就您的议案答复如下: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郑州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之一、近年来由于人口大量流入,新型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大规模城中村改造以来,我市租房成本不断上升,“群租”问题较为凸显。2017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12个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2019年,我市又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随着我市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控、租赁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交付使用安置住房的数量陆续增加,我市租房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群租”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一、我市住房租赁工作总体情况

(一)住房租赁市场总体情况

 2017年7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多元化供给体系初步建立,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实力持续增强,住房租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2019年住房租赁市场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市租赁人口达到225.5万,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租赁家庭比例为22.8%,短期暂住人口租赁家庭比例为45.9%,全市存量住房约402万套(3.92亿㎡),租赁住房约67.3万套(4804万㎡)。截至2021年4月,在市房屋租赁平台进行企业主体备案的企业达180家。

(二)试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

在住房租赁试点和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的共同推动下,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截至目前,我市已筹集租赁房源55902套,已培育持有房源超过1000套(间)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4家,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已于2017年12月上线运行,多部门联合、市县联动的住房租赁管理机制已初步形成,住房租赁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工作全面展开。

二、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应加强治安管理、社区和物业应配合相关机关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和检查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指导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在住建部2020年《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四条中明确提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待新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我部门将参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住房租赁条例》,细化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权限。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做好房屋租赁信息登记。郑州市公安局正在推行门牌二维码业务,市房管局与市公安局协调,将住房租赁信息的登记和管理纳入门牌二维码业务范畴。目前管理端口已上线,具体登记、管理、数据交互等技术问题在进一步协调中。三是按照《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区两级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建立巡视制度,采集房屋信息,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出租人或承租人进行整改,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开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接到举报立即查处。四是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整治工作。《全市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整治工作方案》(郑房办〔2021〕11号)中明确提出:“对群租房屋、集中式出租房屋、违规分隔搭建居室、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一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出租房屋进行督导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对不符合安全、消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督促租赁企业和房屋所有权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跟踪监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排查整改情况要记录在案”

(二)关于“群租行为的房东收取高额物业管理费,并加收清扫费、维修费等其他设施维护费用”

目前对于加收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没有政策法规依据,且各级政府对收费审批治理极其严格,故目前尚无法制定相关制度。

(三)关于“通过税收等手段对群租进行市场调控”

我市房屋租赁税务征收由物价部门制定标准,税务部门收缴,故我中心无权限运用此类手段进行市场调控。

(四)关于“通过业主公约对群租现象进行规范”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物业公司只能履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项,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物业公司只能进行劝告、劝阻,并将其报告给政府部门。

我部门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研讨,将相关内容融入物业即将出台的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加以行政规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房屋租赁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租住环境,确保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削弱“群租”问题存留空间。

(一)构建网上通道保障房权益

丰富PC端、手机APP、微信程序中的功能,打通人口管理、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教有等网上办公(管理服务部门)和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建立“郑州租房”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快捷办理制度,相关部门通过房屋租赁平台查询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提高网签备案信息互认、价值利用水平,把房屋租赁平台办成新市民的贴心平台。

(二)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理难点

对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服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人口、规划、土地、建设、公安、人社、住房、产业等部门,构建大规模、智能化、可共享、可持续数据库系统,打通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共享、信息利用、智能服务、纠纷化解、社会监督等关键环节,汇集人口、人力、产业、交通住房、市场、资源、环境、管理、服务等各领域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面向社区居民分散租赁房源的数字化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将居民分散租房源全面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

(三)充实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服务力量

壮大住房租赁市场管理队伍,调整完善县(市)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建制,发挥联合管理小组的重要作用,部署落实“租赁专员”、“服务站点”的配备、职能作用定位和责任、分片包干方案、工作流程规范、纠纷化解、条块协调配合机制等,构建社区租赁住房市场“多方共管”管理服务体系与机制。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建立基层纠纷排除和化解机制,将住房租赁市场的法律服务嵌入综合服务站点,促进依法合规租赁交易,促进形成和谐稳定的租赁关系和消费环境。

(四)建立线上线下融通一致的监管监测模式

通过平台功能提升、多方共管机制、租赁专员队伍建设,构建线上和线下融通一致的监管监测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线上提升功能,全面推进部门之间、城乡之间、上下之间的信息通道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共享质量和水平,围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管理规范、监测服务,实现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一网互联互通云上跑。线下完善服务,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通过技术手段和规范管理,实现租赁房源网签备案全覆盖。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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