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1-00146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21-10-28
  • 2021-10-28
关于关注老年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7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注老年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加强老年医疗资源配置

联合市民政局等8委局制定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委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老龄〔2020〕17号),明确到2022年,各区县(市)均有1—2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的工作目标。加强老年医院、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促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

要求各区县(市)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执行居民水电气热价格。

三、明确重点任务,提升老年康复护理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老年医疗护理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的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制。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护理服务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积极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新业态,鼓励医疗机构以合作协议签约方式,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培训。加强对老年人和照护者的康复、护理指导,通过签约、设置家庭病床、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四、规范服务管理,完善医养结合签约合作机制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入省市远程医疗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远程诊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拓展养老照护服务功能,并将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重点推动,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五、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医养转诊服务机制

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引导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明确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畅通双向转诊渠道,确保预约转诊者优先诊疗、住院,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训模式。各区县(市)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2017年,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轮流培训机制,内容涉及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卫项目,以及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知识等,2017年—2020年,每年2期,每期培训15天、120课时。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8期900余人的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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