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1-00068
  • 郑州市民政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1-07-21
  • 2021-07-21
关于在婚姻登记机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室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10131号提案的回复

郭益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婚姻登记机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室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婚姻幸福则家庭和睦,家庭和睦则社会祥和、国家安定。为进一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深化新时代平安建设,2017年市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郑州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0年市妇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郑州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郑州市民政局与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郑州市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文件,都对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相关要求,我们争取到2022年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广泛开展,达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逐步形成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

首先,关于在婚姻登记机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的问题。按照民政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业标准,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立独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辅导室要配置桌椅、沙发、电脑、电话、文件柜及饮水机等基本设施设备并悬挂或张贴有关婚姻和谐、家庭和睦的宣传画或箴言等信息,摆放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宣传册()、励志书籍等,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目前,我市15个县级婚姻登记机构,已全部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

其次,关于开展婚前辅导的问题。婚前辅导是一个新课题,目前,我们正积极探索婚姻前辅导工作,开发婚前辅导课程,编写教材和宣传资料,并通过婚姻登记大厅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家庭发展规划等,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学会管理婚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第三,关于开展家庭纠纷调解以及对申请离婚的夫妻进行辅导和评估的问题。市民政局与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郑州市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婚姻登记员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等方式,将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引进婚姻家庭辅导室,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坚持事前告知、自愿接受的前提下,对申请离婚的夫妻,开展了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目前,我市婚姻登记处全部开展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其中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专门引进了社工组织,对离婚当事人辅导和评估,以及事后跟踪,做好预防和化解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此外,我们还着力提升结婚颁证服务,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婚姻誓言、领取结婚证,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各相关单位,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合力开展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六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云端)活动,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沉到最基层、最底层直达家庭,精准将婚姻家庭文化教育主动送到目标群体。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2021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