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现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智残人员启智展能康训基地(院、所)的建议》(第202106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智残人员的关心。我市民政部门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智残人员的政策和康复机构,但是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可以惠及到智力残疾人。现在就我市已经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回复如下:
一、为符合条件的智残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为了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2016年11月出台了《关于郑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6〕66号)。《实施细则》规定: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低于12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低于100元/人/月(补贴标准远高于省政府要求的两项补贴均不低于60元/人/月)。
二、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2019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卫健委、残联出台并印发了我市《关于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16号),为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指导。截止目前,全市12个区县(市)已经完成区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工作。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评估,为康复人员制定个人康复计划,通过心理康复、体能康复、文体康复、社交礼仪康复等项目使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功能恢复正常,回归社会。智残人员也可以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进行康复。
三、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2020年6月3日,我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中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民文〔2020〕81号),明确服务对象为具有郑州市户籍、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或二级、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属于建档立卡残疾人。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其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于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组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属、邻居及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其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切实改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存状况,释放家庭劳动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真正做到“照护一个人、解放一家人、幸福一群人”。
四、加快民政直属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民政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需求。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至少建立一所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五、向政府申请建立智残人员启智展能康训基地
根据马委员为我市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提出的智力残疾人康复等具体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查找工作短板,保障漏洞,组织业务人员到广西、山东等地市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向政府申请我市建立智残人员启智展能康训基地,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为我市智力残疾人提供更精准的服务。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