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幼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六保’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相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困难群体的关心!2019年全市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转隶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有关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每年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安排,市、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名单分别提供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将困难群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二是困难家庭申请救助时扣减必要的医疗支出。2018年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郑民文〔2018〕222 号),群众因医疗费用过大造成基本生活长期困难申请低保的,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对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残疾康复治疗等所增加的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低保时前6个月内经各种医疗报销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扣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113 号),对群众因突发重大疾病等造成短时间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及时启动临时救助程序,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或者进行转介,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0年全市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388人次,其中因重大疾病人员9020人。
四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多年来,我市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开展慈善基金合作、网络筹款等三个方面对大病患者开展大病救助工作。2020年,我市慈善部门实施了“精准扶贫 健康中原”困难疾病患者救助系列医疗项目,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直接救助困难患者1100余人;慈善医疗基金认捐1880万元,支出1123.2万元,救助4883人;上线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网络筹款项目350个,筹得善款近1800万元,惠及人群500余名。在帮扶弱势群体、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积极探索主动救助。依托正在建设的“智慧民政”系统,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探索推动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预警 ,及时启动主动救助程序,实现社会救助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