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投融资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功能定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积极推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快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财政支撑,我局成立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作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围绕打造黄河生态保护示范区、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和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聚焦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等重点领域,坚持规划引领,以十大工程为抓手,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着力以项目投融资模式设计等推进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
二是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围绕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和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总体目标,我局按照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多元化参与、创新机制,畅通渠道等基本原则,制定了财政直接投资、发行政府专项债券、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基金投资、市场化投资等五种投融资模式以适用于黄河流域各领域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区域内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谋划。自国家黄河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及各有关区(县、市)积极谋划项目,形成了《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重点项目清单》,清单共列示重点项目95项,总投资约4687亿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积极按照《郑州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模式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投融资模式,其中大河村遗址公园项目已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黄河国家博物馆、大运河片区等项目采用企业市场化方式投资;黄河谣文旅小镇项目由国企和民营企业为投资主体,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项目投融资模式研究,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鼓励支持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社会资本和企业积极参与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