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1-00207
  • 郑州市财政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8
  • 2021-10-28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道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建筑产业现代化具有诸多优点,目前发展态势欣欣向荣。我市高度重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建筑业转型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进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关于提案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分别答复如下:

1、关于“按每平方米给予财政奖励;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建造增加成本纳入建设成本”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关于装配式建筑资金奖补规定:

(1)2019年元月至2025年12月,装配率达到40%~49%、50%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经建设单位申请、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审定后,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500万元(对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不受此补贴限额限制)。奖励原则:优先奖励装配率达到50%以上且做承重预制构件的项目。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对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参加培训、评价和考核认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2)对获得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给予4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城建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项目建造增加成本纳入建设成本落实力度。

2、关于“设立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补贴产业化试点城市和基地企业;利用原有专项资金政策(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等),扩大使用范围”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3号)文件规定:

吸 引域 外 高 资质企 业 。域 外特 、一 级 总 承包 资质企 业 迁入我 市 的分 别 给 予 1000 万 元 、300 万 元 奖 励 ;域 外特 、一 级 总 承包 资质企 业 在 我 市设 立 二 级 总 承包 以上 独 立 法 人子公 司 ,属 于特 级资质企 业 的 一 次 性 给 予 1000 万 元 奖励 ,属 于 一 级 总 承包 资 质企 业 的 一 次 性 给 予 300万元 奖励 ,属 于 二级总承包 资质企 业 的 一 次 性 给 予 100 万元 奖励 。综 合甲 级或 行 业 甲级资质的 设计 单位 总 部 迁入我 市 的 ,一 次 性 给 予 300万 元 奖励 。对 随迁 人 员 申请 家 庭 租赁住房 、家属就 业 和子 女上 学 给 予 照 顾 。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城建局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如何利用原有专项资金政策(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等),扩大使用范围等相关政策问题。

三、关于“设立专门科研资金支持装配式建筑相关研究和推广工作;给予装配式建筑社保费、安全措施费、质量保证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优惠减免政策”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0号)文件要求:
  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或年产值超百亿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对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性质予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就装配式建筑社保费、安全措施费、质量保证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优惠减免政策进行调研,力争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建筑产业快速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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