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1-00211
  • 郑州市财政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8
  • 2021-10-28
关于“对接乡村振兴 出台我市农村供水四化支持政策”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10531号提案的答复

梁远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接乡村振兴 出台我市农村供水四化支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供水工程作为重要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民生期待。2006至2019年,市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2亿元,用于农村水源地治理、村村通饮水工程、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项目,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饮水安全水平。

当前,我市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地下水超采、农村供 水规模化程度低、供水保障不稳定、管护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水利部门,深入研究上级政策要求,加大农村供水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将农村供水“四化”项目纳入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安排,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相结合,按照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推动农村供水“四化”项目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供水四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农村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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