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1-00168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21-10-28
  • 2021-10-28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40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郑州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医疗改革,让群众看病更便捷、更安心

一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实施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政府全额投入、增设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建立医疗设备补助机制、在建项目未支付资金纳入政府保障等政策,每年对考核成绩突出市县级公立医院给予10-50万元奖励;改革以来累计补助4.27亿元。稳步推开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施内部科室自主设置、人才自主招聘、薪酬自主分配等政策措施。落实“两个允许”,试点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308家医院(公立医院59家、社会办医院249家)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在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104个病种收费标准平均降低12%,实际报销比例提高5-15%。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日间手术,将住院前五日内门诊相关检查费用纳入日间手术医保报销范围,累计开展3万余例,住院费用平均下降20%以上,平均住院日缩短3-5天。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年让利患者近亿元;同时完善补偿政策,市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损失10%(县级公立医院20%)财政补偿足额落实,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累计补偿金额4.56亿元。

二是拓展深化医联体建设。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首家医联体并逐步增点扩面。2019年成功申报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明确市一院、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为城市医联体牵头单位。目前全市组建医联体24家,成员单位1349家,覆盖省内18个省辖市,辐射6个省份。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全部作为牵头单位发挥引领作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联体。郑州人民医院、市十院整体融并,创新探索医疗集团发展新模式。截至目前,医联体内免费培训基层卫生人员7.6万余人次、帮助基层建设重点专科200余个、开展双向转诊18.3万例(其中下转7.5万例,占41%),越来越多群众在基层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

三是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6个县(市)组建医共体7个、覆盖基层医疗机构71家。截至目前,全市医共体内累计开展远程诊疗18.8万例,双向转诊16573人次(其中下转4955人次),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18017人次,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102项,帮助基层建设重点专科20个,医共体牵头单位累计帮扶下级医疗机构开展坐诊5000余人次,巩义市、登封市全面推开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比例同比上升5%,全市县域就诊率达到96.6%,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7.84%。

四是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联合物价、医保部门,遴选确定104个病种,制定病种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我市104个病种收费标准与历史费用相比,平均降低12%,最大降幅42%,降低最大金额26269元。按病种收付费病种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不受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限制,实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提高5%,居民医保提高15%,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深化医保改革,让群众看病有保障,更安心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60家二类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改革,病种数量达到104个。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城市。二是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3批次112个品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批次7个品种。第一批、第二批集采定点医药机构分别为397家、273家,截止10月底采购中选药品量(片/支)分别为5046万、3689万,完成了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65.5%、61.77%;第三批集采定点医药机构272家,约定中选药品采购量8688万(片/支)。对提出申请预付金的医疗机构,按中选药品合同约定采购总金额的50%及时拨付,共计1960万元。通过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的用药费用,如慢性乙肝用药“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28片/盒)原销售价格302.84元/盒,中选价格5.5元/盒,降幅达到98.18%。三是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和价格调整工作。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8项,其中,市级医院85项,县(市、区)级医院3项。落实国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耗材加成要求,对我市2667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其中新增25项、调增1717项、调降925项,综合补偿率达到了105.6%。

三、深化医药改革,让群众看病少花钱,更放心

一是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出台《郑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郑医改办﹝2018﹞2号),明确“两票制”工作实施范围、时间节点、相关规定、各部门职责,自2018年6月30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目前各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药品占所有用药比例均在95%以上。二是开展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出台《郑州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遴选确定13家药品配送企业成立市属16家医院组成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全面开展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对9364个品规药品面对面进行谈判议价,成功议价5328个品规,平均降幅11.2%,其中议价难度较大的进口药、原研药有232个品规降价,平均降幅8.38%。药品单品规最大降幅74.55%,单品种降价最大金额3525元,每年让利群众3.2亿元。三是开展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组织公立医院对7917个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开展议价,议价成功5732种,平均降幅12.9%,降幅在10%以上的有2316个品种,20%以上的有1188个品种,50%以上的有118个品种,每年让利群众2.3亿元。 四是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品种限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施短缺药品清单动态管理,保证及时供应。

四、打造智慧医疗,让群众看病少跑腿、更舒心

依托郑州市“城市大脑”项目,推进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让群众就医更舒心、更省心。一是建设全民健康平台。建立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已汇集28家市县两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相关数据14亿多条,覆盖428.97万市民就诊记录,电子病历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已在“郑好办”App上线运行。二是开展院内智能化服务。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电子卡挂号、就诊、结算、查询等健康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挂号和预约检查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院内设立“自助服务区”,在自助机上为患者提供办卡、充值、预约、查询、缴费、结果打印等便捷的自助服务;开通诊间支付、床旁结算服务,仅7-8月间,诊间支付患者200多万人次,占总诊疗量的68%,床旁结算出院患者达15251人次。三是探索慢性病“处方共享”。已在市中心医院及其周边9家定点药店实施,累计开出共享处方6万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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