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73/2021-00071
  • 郑州市园林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07-22
  • 2021-07-23
关于立体绿化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95号提案的答复

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体绿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绿化景观有效措施。

其标准类型:一是屋顶绿化(植物栽植于建筑物顶部,不与大地土壤边接的绿化);二是垂直绿化(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其他构筑物表面攀附、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的绿化)。其范围包括:建筑物屋顶、建筑物墙体、围墙(围栏)、桥体、桥柱、棚架、栅栏、公用设施构筑物外立面等。

长期以来,我市一直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绿化形式进行城市绿化,《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但由于相关要求只是鼓励和提倡,尤其是规划、建设管控法规均缺乏立体绿化具体指标和规定,缺少强制性,我市立体绿化和全国绝大部分城市一样,进展有限,任重道远。特别是近年实施的中心城区“井字+环线”高架路网体系建设,存在着高架桥从楼群中穿行、满目钢筋水泥“森林”,缺乏景观等问题;一些老旧小区绿化缺乏,居民生活品质亟需改善。

近年来,面对土地资源趋紧的现状,为增加城市绿量,美化城市景观,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工作:

一、有计划地实施高架桥、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一是对现有的京广、陇海、三环、农业高架等以改造提升方式,逐步实施立体绿化。2019年“全国民运会”市城建计划已下达京广(解放路以北)、陇海高架,三环高架郑上路、科学大道、南阳路、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水路、京广路、嵩山路立交节点垂直绿化由市城管部门已按程序实施或逐步实施。二是对西三环陇海立交节点、西四环陇海立交节点、中州大道陇海立交节点实施护栏绿化美化,增设花钵栽植月季。今年以来,市城管部门实施了西三环农业路立交节点、中州大道农业路立交节点、中州大道北三环立交节点增效花箱栽植月季工程;市园林部门制定了郑州月季花城三年建设方案,正在实施中州大道高架段、金水路高架桥增设花箱,月季上桥扮彩工程。三是由辖区政府负责对市区沿街单位进行普查,在透空围栏(围墙)的地段栽植藤本月季,进行垂直绿化。并结合“路长制”精细化管理工作,在沿街道路围栏进行悬挂绿化,在街头路口建设“口袋”公园。四是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升作为郑州市“三项工程,一项管理”重点工作之一,加快推进。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增绿、见缝插绿等方式,由市房管部门牵头,成立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以辖区政府为主,对老旧小区进行详细普查,全面规划,分类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生活设施、绿化景观、小区容貌等多方面。绿化景观主要是对原有绿化标准较低的,进行改造提升,提高水平;原有绿化缺失的,增加绿化面积,方便居民游憩。

二、采取措施推进屋顶绿化

一是市园林部门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规定》,将屋顶绿化面积折合为一定比例的绿地,在项目竣工核验时作为绿地率计算的依据之一;将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列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标准之中,赋予一定分值,以调动单位、居住区业主开展屋顶绿化的积极性。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推进各城市区立体绿化建设。每年各城市区要结合辖区绿化建设,分别完成2000平方米屋顶绿化和2万株垂直绿化任务,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如近年郑东新区结合实际,开始进行新的探索。在CBD区域开展“绿色屋顶、蓝色天空”公益行动,吸引公益基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推进屋顶绿化试点工程,在辖区学校、商业广场、办公楼宇等几十处楼宇屋顶实施了屋顶绿化,绿化面积近10万平方米。中国屋顶绿化协会、省住建厅专门召开郑东新区CBD区域屋顶绿化现场会,树立样板示范。三是大力推进新型绿色建筑发展。惠济区花园口镇南月堤社区新建的绿色住宅楼,采取阳台绿化,形式新颖;航空港区远航路生态停车场项目,集车辆停靠、绿色生态、科技智慧、休闲运动、商业服务和综合配套于一体,通过绿色屋顶,生态植草沟和生物滞留池等设施对雨水进行处理,将停车场与园林绿化空间有机结合,达到生态停车场与园林绿化空间有机结合,达到生态停车场外观像公园一样。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发展

这些措施促进了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的开展,整体上郑州市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处于全国中上水平,为创建成长江以北唯一省会及以上城市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殊荣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总体力度不大。表现在面积小、分布不均,形式单一、配置简单(以佛甲草覆盖为主),缺乏配套政策措施等。

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全国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缺乏法律法规规范,没有强制性指标规定,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处于两难境况;二是涉及规划城建、城管、房管、园林、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在缺乏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下,难以形成合力,高位推动缺少决策动力;三是除少数南方及沿海城市发展早、植物生长条件优越、配套政策较全外,绝大多数城市发展难以为继,或一阵风或坚持两三年就没有下文,难以形成屋顶绿化规划建设管护长效机制。

目前,我市处于新型城镇化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管理任务繁重,城市品质提升难点较多,无论是高层或市民群众更多关注眼前的市容街景等事项,作为三维立面的屋顶绿化一般看不见,加之困扰因素多,一时难以大规模展开。

    您的建议十分中肯且具体,我们将积极采纳。下一步在继续保持现有做法的基础上,从市级层面提升高位推动和研究具体政策措施,促进屋顶绿化的开展。

(一)加快顶层设计,促进高位推动。根据城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加快屋顶绿化顶层设计,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层面建议制定建筑物屋顶绿化的强制性条件和标准,为屋顶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提供遵循,调动城市屋顶绿化创新开拓积极性,形成主要领导安排部署、高位推动工作的局面。

(二)研拟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屋顶绿化开展。屋顶绿化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加强领导、规划引领、政策推动、机制保障等多方面综合协调。我市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市政府牵头,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郑州市屋顶绿化及立体绿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目的,实施原则,实施重点,实施措施和责任分工。主要内容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区为主,分类推进,当前重点抓好新建公共建筑、市政设施的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工作,编制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年度实施计划,任务清单。对现有建筑,拟以公共建筑(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部队等)为主推进屋顶绿化建设,逐步拓展到其它各类建筑;对新建建筑,拟从规划入手,将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纳入绿色(节能)建筑指标体系,规定相应的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比例,新建、改建建筑实施屋顶绿化较好的,在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选中予以加分;并将屋顶绿化折抵部分配套绿地面积。同时,政府实施奖补政策,调动各县(市、区)和社会各界推进屋顶绿化的积极性。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您们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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