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1-00083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1-10-26
  • 2021-11-01
关于疫情当下,文旅行业需被给予应急支持与帮助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77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高公璞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当下,文旅行业需被给予应急支持与帮助的提案”已经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文旅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给我们开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收到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切实做好“六稳”工作。郑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省里的政策措施,征求各局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其中跟文旅行业有关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信贷融资成本。支持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疫情防控行业企业和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

2.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续保。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 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

3.加大各类园区补贴力度。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运营费用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运营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基金中列支,没有扶持基金的给予财政补贴,由相应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细则。

4.减免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政策精神,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我们已向全市旅行社退还了80%的质量保证金。

5.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经批准后可以缓缴6个月。在批准期限内缴纳完毕所欠缴社保费的,视同正常缴纳。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6.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3个月房租减半;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7.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用暖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供电企业要严格落实灵活电价政策、多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8.多措并举稳定消费。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旅游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试点城市建设,实施5G+示范工程,积极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电子竞技、线上文娱、影视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触式”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进一步释放网购消费潜力。

9.着力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在后疫情时代,我们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努力拉动消费内需,通过各种措施,尽力帮助文旅企业稳定发展。

1.大力发展文旅夜间经济。在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我们扎实开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把繁荣发展文旅行业夜间经济作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20年底,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施意见,评选出了4 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2.积极开展消费季活动。针对疫情影响,为提振居民文旅消费信心,激发文旅经济活力,繁荣文旅消费市场, 2020年,我局全面启动了“2020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一2020年1月,在惠济区艺茂国际仓开展了“首届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二是2020年4月,在巩义市长寿山景区开展了“2020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二季”暨“河南人游郑州”活动。三是2020年6月,在郑东新区如意湖广场结合“醉美·夜郑州”消费季活动,开展了“2020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三季”活动。四是2020年10月,开展了“郑州市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四季暨郑州市首届‘黄河杯’小剧场艺术节”活动。通过策划组织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对提振市民旅游消费信心和带动文旅经济复苏都起到了良好效果。

在借鉴2020年旅游消费季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经研究,2021年度我们继续组织开展了系列文旅消费季活动。2021年1月,开展了“文旅惠民 冬约郑州”文旅消费主题活动。推出了“八千年·郑在等你”、“老家河南·商都过大年”、“展精品·文旅大集市”等系列活动。2021年5月,根据季节特点和春季文旅消费需求,在二七区樱桃沟景区正式启动了“2021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二季暨郑州樱桃文化节”活动。2021年7月,会同市商务局组织举办第二届“醉美·夜郑州”促消费活动,同时启动了“2021郑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第三季”活动。

3.开展消费惠民活动。为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拉动文旅消费增长, 按照“郑州市‘钜惠夏季 火热中原’促消费”专项活动安排,全市发放文旅电子消费券及郑州旅游年卡消费补贴共计1000万元,已分两期发放完毕。经数据分析,本次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对我市文旅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十分显著。

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扎实树立服务意识,助力文旅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文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产业促进处         邮 编:450018

系 人:师晓立         联系电话:69095830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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