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1-00101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1-09-09
  • 2021-09-17
关于不能用酒店标准对待民宿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102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徐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不能用酒店标准对待民宿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旅游民宿是旅游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经济和旅游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发展旅游民宿,是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振兴乡村旅游经济的重要抓手。我市拥有优质的旅游资源、厚重的人文底蕴,发展旅游民宿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当前,我市在促进旅游民宿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出台配套措施

3月9日,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召开,擘画了“十四五”期间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发展“蓝图”,为打造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推进文旅强市建设明确了发展路径和具体要求。会议对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和旅游民宿等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为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我市近年来先后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特色旅游饭店及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8〕7号)和《郑州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奖励暂行办法》(郑政〔2018〕9号)等系列政策,明确“安全原则、渐进原则、集约原则、多元原则”等民宿发展原则,重点突出用地保障、财政支持、基础配套、融资渠道、市场主体培育、人才支撑、客源开发、评标定级等9项扶持民宿发展的措施,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促进旅游民宿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对包括民宿在内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旅游住宿业企业进行奖励扶持。2020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对郑州市城市空间发展布局进行了新的谋划。旅游民宿因其生态、形态、创意优势,必将成为郑州新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的重要抓手。2020年12月24日,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文广旅〔2020〕128号),《意见》对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二)明确标准,提升民宿品质

2016年10月,原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2018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在浙江试点的基础上,对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及其实地评定进行了培训,并计划出台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我国民宿的发展正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修订了《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行业标准,2021年3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将旅游民宿等级修改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2021年6月10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实施工作规程》和《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管理办法》,对各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提出严格要求。2021年7月21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启动首批甲级、乙级旅游民宿推荐申报工作。

此外,2021年1月15日,我局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郑文广旅〔2021〕5号)。《意见》明确了乡村旅游民宿实行证照合一、联审联批、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乡村旅游民宿“办证难”问题。《意见》明确规定首次被评定为等级乡村旅游民宿将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被评定为等级的乡村旅游民宿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根据全市乡村旅游民宿发展需要,可适时另行制定乡村旅游民宿年度经营综合评价及资金奖励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已两次召开了协调会议,研究民宿联审联批事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民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配合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2021年7月5日,我局印发了《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成立郑州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郑文广旅通〔2021〕60号),标志着郑州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成立并积极开展评定工作。

(三)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评选

2019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的旅游民宿资源进行了普查,2020年5月,我局对全市乡村旅游民宿情况进行了调研,以便摸清全市拟建、在建、已建的乡村旅游民宿和具有民宿开发价值的传统村落底数,为下一步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奠定基础。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乡村旅游民宿知名度和美誉度,6月3日至6月15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郑州民宿”评定活动。活动旨在集中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郑州乡村旅游民宿,叫响“郑州民宿”品牌,不断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展示展现当地文化旅游特色,为促进郑州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经过自愿申报、属地推荐、实地对标核查、综合审定等程序,登封市禅心居、巩义市山石舍、中牟县青山后等11家乡村旅游民宿被评为“郑州市2019年度文化旅游先进单位和企业”,并在全市文化旅游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注重宣传,积极推介旅游资源

为引导规范四市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促进“西美”布局发展,我局积极争取省文旅厅的支持,于2020年7月11日-15日组织开展了“民宿发展走进郑州”活动。活动旨在助推“西美”发展布局,主要包括资源考察、项目对接、座谈交流、专家授课等内容。专家组和投资商重点考察了四市14个乡村旅游民宿资源村,就四市乡村旅游民宿招商项目进行了对接,其中巩义市五指岭国际度假区项目、吴沟村“幽谷·奢院”项目进行了签约。专家组面向当地县、乡、村三级领导讲授了国内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的经典案例、先进理念和管理运营经验。

2021年4月17日-19日,由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主办,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商务厅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中国民宿发展大会在郑州银基冰雪酒店隆重举行。会上,郑州市巩义嵩岭康谷、登封市太室山宿集、二七区樱桃沟景区老庙山民宿等8个项目签约,合同金额达近30亿元。此外,新密银基宿集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本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市乡村旅游民宿的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旅游民宿发展较往年有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虽然《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出台大半年,但是旅游民宿在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旅游民宿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需要尽快落地;二是亟需加强对《<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培训;三是民宿等级评定专家队伍有待加强;四是旅游民宿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五是部分民宿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推动市政务办、大数据、司法、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文旅等有关部门,将乡村旅游民宿联审联批纳入县级“一件事”办理系统,进驻政府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统一受理申请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网通办”。

二是将根据文旅部、省文旅厅的安排,进一步组织对全市有关部门、旅游民宿等级评定专家、旅游民宿业主就旅游民宿新标准进行培训,邀请国内民宿专家对行业标准及其评定办法进行解读,并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我市旅游民宿的等级评定。

     

                                                                                    2021年9月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处       编:450018

系 人:贾广祥              联系电话:69095815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