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2-00070
  • 郑州市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2-08-31
  • 2022-08-31
关于抓起非机动车规范形式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乔付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起非机动车规范形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非机动车行车道相关方面工作

关于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设置我们是按照国标GB51035-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中设计速度≤60km/h,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5m,小客车专用车道为3.25m。平面交叉口进口车道宽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交叉口进口道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改建交叉口用地受限时可取2.8m;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5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不宜小于3.25m。由于我市市区道路基本都是老旧改建道路比如花园路、紫荆山路我局交管部门已经将部分路口的车行道压缩到2.7米已经低于国标的最低要求,但是由于道路的实际宽度问题已经最大化的保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会加大路面民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做出劝导,减少非机动车进入快车道的现象,以确保道路的安全与畅通。

二、关于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治理方面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固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稳步提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效,郑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精准治理非机动车突出违法,在全市组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一是常态化整治。交警各支队除统一行动外,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固定岗为依托,以“创文岗”为重点,开展辖区内常态化整治。二是多种形式促行动。设立“红马甲”交通志愿者服务岗。在市文明办指导下,组织设立“红马甲”交通志愿者服务岗。各勤务支队与辖区文明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组织“红马甲”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期等时间段参与“创文岗”交通秩序维护。同时,依托交通志愿者服务岗,采取“大海报”、“大横幅”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强调“一盔一带”重要性,提醒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注意出行安全。设立“小黄帽”违法当事人学法义务执勤点。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选取固定岗适当位置设立“小黄帽”违法当事人学法义务执勤点,对违法当事人采取朗读法律条款,观看事故警示图册等方式进行法律现场教育。三是营造行动氛围。充分发挥“双微一抖”平台宣传作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局、支队两级宣传部门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曝光典型案例,通报典型事故警示违法当事人,迅速掀起行动宣传高潮。四是以文明单位创建助力非机动车出行守法率提升。利用“三教育一采集”系统,发挥大数据功能,做好与市文明办对接工作,借力文明单位创建,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推进重点人群头盔佩戴率。五是引导群众对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制定“引导群众主动办理国标电动自行车工作指引”、“查处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工作指引”。各支队在工作中,对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黄牌)利用警务通App进行查验,查询不到信息的,要将事实告知当事人,对违规牌照予以拆除(当事人信息录入“三教育一采集系统”),并引导当事人进行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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