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岭委员: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繁荣郑州技术要素市场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您对我市技术要素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的十分透彻,近年来,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围绕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提升六倍增目标”的实现,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一是建设郑州技术交易市场。为深入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我市自2019年开始研究谋划,建设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成功推动郑州技术交易市场于2021年12月挂牌运营。目前,线下场馆投入高效运行,主要布局有交易展示、直播路演、技术经理人互动、机构聚集等功能区,累计开展各类活动60余场次。线上平台已完成一期开发建设并启动试运营,同时推出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目前关注量已累计达到5000人以上,浏览量超过4万人次。截至6月底,郑州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近364.6亿元,同比增长126.2%。
二是激励技术交易活动活跃开展。制定《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依据技术交易合同给予技术输出方最高50万元、吸纳方最高100万元、中介方最高100万元、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最高10万元的资金补助。规范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督促考核,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19年127.54亿元提升到2021年的306.5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开发区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支撑产业化能力强的中试基地,面向社会发布中试服务清单,为行业提供中间试验、二次开发试验、计量检测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河南省电子装备柔性中试基地”等6家单位获批建设河南省中试基地。
四是培育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促进技术转移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予以认定资助,分别给予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的一次性新认定补助。2019年以来,培育省级20家、市级18家,累积达到58家。
五是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出台《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连续两次修订出台《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持续创新共享举措,推动突破地域限制,提高奖励限额,强化共享服务,驻郑大专院校及企事业科研机构参与大型仪器共享工作积极性得到不断提高,仪器开放共享的理念逐步形成。
六是多措并举促进成果对接。联合区县(市),结合我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征集梳理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近5000项可转化科技成果、200多项技术能力清单,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开展政策宣讲、直播路演、成果发布等促进技术转移对接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60余场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们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试点改革,优化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创新科技项目组织方式,统筹建设一流创新平台,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发展,切实增强源头创新供给,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力。
二是发挥郑州技术交易市场支撑作用。加快构建集“交易、展示、共享、服务、交流、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推动郑州技术交易市场线上线下相结合高效运营,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包括评估、咨询、匹配、投融资等一揽子科技服务。
三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支持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开发区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支撑产业化能力强的中试基地,开展中试熟化服务。聚焦优势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等需求,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创造,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一流技术成果。鼓励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依据上年度累计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四是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开发区等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加速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完善现有转移转化机构的服务功能,引导高校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民营企业自建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才队伍,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和职称发展通道。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期待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工作进展,欢迎您对科技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