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248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政协提案
  • 2022-07-12
  • 2022-09-13
关于加快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畅通群众回家的路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02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吕心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畅通群众回家的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起因

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建于1954年,占地面积60.96亩,其探测资料参加全球交换。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国函〔2010〕80号)和城市改造项目需要,该站四周5km2内建设商业、高层住宅集聚区,新规划的市政道路郑航北路从中穿越,需拆除业务办公楼及两栋住宅楼。2010年5月,《郑州市人民政府控制性详规联审联批会议纪要》(〔2010〕007号)载明:“鉴于气象局观测站周边已经进行城市建设,对气象局观测产生影响,为满足气象局气象观测功能要求,规划局与气象局进一步对接,研究气象局搬迁的可行性”。

二、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进展情况

郑州市气象局于2012年以《关于郑州国家基准气候站迁站的请示》(郑气文〔2012〕27号)向河南省气象局请示迁站事宜,并向政府报送了《郑州市气象局关于申请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立项的请示》(郑气文〔2012〕28号)文件,同时考虑到气象职工仍居住70年代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老旧家属楼内,建议市政府按照当时旧城改造方式,解决气象局退休老干部及职工住房问题。

2013年1月,市发改委对该站搬迁提出回复意见,以旧址资产置换的方式,解决迁建项目所需资金,减轻市财政压力。2014年11月27日,郑州市气象局向市政府报送了《郑州市气象局关于迁移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的请示》(郑气文〔2014〕25号)文件,文件中恳请市政府解决以下问题:

1、依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市政府向河南省气象局提出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申请。

2、项目资金建议土地置换方式解决迁移资金。

3、依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需征地100.922亩,建设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制订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现址保留城市自动观测站以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

4、现有职工住宅楼是建于70年代的老旧危楼,建议按照当时旧城改造方式,解决气象局退休老干部及职工住房问题。

时任市领导批示“原则同意气象局迁建方案的意见”,为推动项目实施,郑州市二七区建设投资公司与郑州市气象局就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进行了商谈,该公司测算后,以该项目改造风险大、周期长而放弃。期间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推荐具有旧城改造经验的郑州玉安置业有限公司运作该项目,该公司经评估,也以风险大、收益小而放弃。最后郑州市政府推荐郑州市地产集团与郑州市气象局接洽,郑州市地产集团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测算、收益测算,也因测算结果亏本而放弃。鉴于以上原因,市、区政府建议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招商运作,2014年3月24日公开发布招商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对投资商进行招投标,第一次公告因未满三家而重新二次公告。2014年5月30日公开招商开标,经评标专家认真评审,郑州建隆置业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2014年12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致函河南省气象局商请迁移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迁移郑州国家基本气象站的函》(郑政函〔2014〕477号))。2016年8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郑州市规划局对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郑州市第33-001-K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16〕244号))。2016年9月5日完成了项目土地预审(《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郑州国家基准气候站迁建项目用地预审的函》(郑国土资函〔2016〕297号))。2017年4月7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7年12月至2021年11月完成了林地占用手续及土地前期手续。

目前需缴纳土地补偿款及各种费用8000万元,由于近期房产政策及近两年房地产不景气等原因,投资商遭遇资金瓶颈,造成项目推进缓慢。并且退休老干部和职工由于等待该项目旧城改造住房,大部分职工未在外购买商品房,目前仍居住在70年代的老旧住宅楼内(由于迁建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督促相关单位积极与项目投资商接洽,按照合作协议加快项目推进,同时向中国气象局申请办理迁站手续(原迁站手续已过期)。

                                      2022年7月1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