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2-00079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2-09-26
  • 2022-09-26
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新优势提供新支撑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202202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长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新优势提供新支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的关心。

诚如您所言,“小微企业园是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提供空间场地、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小微企业园的建设不是“小”事情,有着“大”关系,能够解决发展“大”问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落实国家黄河战略和中部地区崛起重大部署、推进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形成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的关键时期。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总体情况

小微企业园是指由政府统一规划,各类主体开发建设,集聚效应明显,产业定位明确,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服务健全,企业入园成本合理,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准公共属性。

目前全市重点监测的小微企业园145个,其中新建园区86个、改造提升的存量园区59个。总规划占地面积2.8万亩,总规划建筑面积3800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工业投资近50亿元,今年计划完成工业投资110亿元以上,前5个月完成投资近52亿元,累计入园企业达到5100余家。

二、开展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市工信局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成立了由4名县处级干部和8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了领导分包联系制度,推行“一个园区、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机制、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充分用好综合考评“指挥棒”,实施“月调度、季点评、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的管理方法,持续跟踪督导问效。

二是突出政策引领。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认定评价办法(试行)》《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规划管理工作细则(试行)》《郑州市2022年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国知名产业新城、产业园区运营企业情况的通知》和星级评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郑州市规范小微企业园运营服务的指导意见》,为我市小微企业园高标准规划建设、高质量集聚发展、高效率运行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有效抓手。

三是狠抓过程管理。公布第三批重点建设小微企业园名单,目前已公布三批共70家重点园区。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小微企业园星级评价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郑州市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建设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园星级评价认定和公共配套设备补贴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库,动态监测并全流程协调服务规划设计、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开工建设、投资运营、统计入库、企业引育等运行状况。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累计协调解决融资、用地、审批、运营等问题超300个。会同统计部门指导统计入库,28个新建项目已纳入工业投资库。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组织举办园区、入园企业、金融机构对接会20余次,累计提供信贷超130亿元,其中郑州银行93亿元、中行河南分行12.75亿元。加强园区专业运营机构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要素等近60项一站式零距离全方位服务。组织召开系列培训活动5期,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教授线上授课,累计培训小微企业园及企业负责人11.07万余人次。

五是构筑产业生态。突出主导产业培育引进,招引上下游企业入园,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集聚入园企业近6000家,其中,科技型企业1261家、“专精特新”企业362家、规模以上企业303家,“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成、治理集中”的产业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三、对园区建设的政策支持

(一)奖补政策。“对首次认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的示范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星级提升的,给予差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建设,对园区搭建的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实验等平台及数字化建设等投资,经验收合格后,按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20%的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新建园区政策

1.配套面积增加。“行政办公、公共服务、生活配套等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配套占地面积由一般工业用地的5%提高到7%。

2.可租可售。社会资本为主投资建设的小微企业园,开发主体自持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且不可销售和转让,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新建小微企业园生产性用房建成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单层、低层可按幢、分区作为基本分割单元,单元最小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3层及以上可按幢、层、竖向单元分层为基本分割单元,单元最小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3.税费优惠。位于县(市)的小微企业园项目,对企业预售厂房取得的收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计税毛利率按5%计算。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标准按照30元∕平方米缴存。

四、下一步打算

(一)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政策措施。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加强统一领导,有组织地推进。目前我市已建立了组织领导、工作联络和信息上报等多项制度,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问题和困难。

(二)立足实际搞好规划建设突出产业特色。结合“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的城市功能布局和区域主导产业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引导小微园区重点发展1-2个主导产业,着力形成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比较优势。坚持产城融合理念,在园区内或周边规划建设医院、公寓、食堂、银行、购物、休闲娱乐中心、体育场等附属设施,提升园区人员生活品质。同时,规划建设生产性公共服务设施、科技创新、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设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三)强化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管理。强化小微企业园招商工作,建立市、县、园区招商联动机制,利用“走进500强企业”专题招商、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引进一批与园区主导产业上下游配套的高质量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四)提升园区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动小微企业园实施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服务能力。高标准推进园区数字化建设,使数字化建设与园区规划建设同步实施。开展小微企业园区数字化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小微企业园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企业上云接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

(五)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大力宣贯《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认定评价办法》,以认定标准引导小微企业园建设改造。开展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工作,对评为三星、二星和一星级的小微园区,实施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

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推动郑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借鉴参考您的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推进郑州小微企业园、郑州工业更好更快发展。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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