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2239/2022-00017
  • 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协提案办理
  • 2022-09-30
  • 2022-10-09
关于提高再就业退伍军人福利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520号提案的答复

王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再就业退伍军人福利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退役军人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指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我局自2018年11月27日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局党组特别重视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与保障工作,大力营造尊崇氛围,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回应好他们的正常利益诉求,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

提案中提到的再就业退伍军人涉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明确:“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第三章第三十三条明确:“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在士兵退伍当年,郑州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文件已经对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妥善安置,保障了其第一次就业。因社会变革,部分安置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改制、重组、破产,导致下岗。2017年郑州市出台实施了退役军人再就业专项政策,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被安置后,因企业破产或改制倒闭等原因下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设置扶持就业专项公益岗位,此政策是一项帮扶救助政策,不是重新安置,目的是解决部分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困难问题,从事公益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它和退役士兵政府安置岗位政策在性质上是有根本区别的。

一、关于建议“提高再就业退伍军人福利待遇”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的问题。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七章第三十一条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形,要依法依纪处理。”我局将联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重点关注退役军人公益岗薪酬待遇和补贴保险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关于建议“加强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的问题。

2019年,我局依托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286项信息,全面摸清了服务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今年6月,郑州市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通过此项工作开展,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提升退役军人精准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信息支撑。

三、关于建议“强化服务意识”的问题。

全市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标准,共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150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基层服务机构个人信息管理功能、诉求解决窗口功能、就业创业促进功能、优抚保障功能、政治文化弘养功能、志愿服务组织功能、“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资源整合服务功能,合法权益维护功能等“九大功能”。为强化基层退役军人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了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全面提高了落实新时期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的履职能力。在困难帮扶方面,2020年11月,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郑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暂行办法》,明确了帮扶援助对象及情形、帮扶援助方式及标准、办理程序和组织保障等事项,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重残疾病、长期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的要求,给予及时帮扶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贵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把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不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感谢您对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