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一件事”厘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流程再造、数据打通,强力推动商事登记等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扎实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双战双胜”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发布的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成为进步最快的城市之一,“获得电力”“办理破产”2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连续4年获得综合排名第一的成绩,今年发布的评价结果中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12个指标全省排名第1位,共有17个指标位居全省前5名。与以前相比,我市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高质量发展、对照社会期盼、对比一流标准,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
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目录共享和交换”“健全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配套的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信贷透明度,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建议对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职权和工作实际,努力工作,锻长板补短板增优势,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强力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列出具备上线基础的“免证办”事项共146项,“即来即办”事项清单共1060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清单595项;上线运行“一件事”20类主题集成场景465项,其中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事项115项实现线下一站式集成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2212项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33个部门339项事项实现全时就近自助可办,655项事项实现“掌上办”,212项实现“零材料”“刷脸办”。
二是完善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城市大脑和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系统功能,推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移动端、自助端、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重点强化公共入口、公共支撑、公共通道等基础支撑系统能力,聚焦用户体验,创新服务模式,加快与部门业务系统、国家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对接融合。
三是强化“好差评”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实现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用户评价数据的汇聚、分析和反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二、深化中介服务改革
一是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充实中介服务资源库,明确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优化中介服务用户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评价的“双评价”机制,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二是强化网上中介平台管理。加大对入驻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的监督评价,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平台使用率,不断优化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加强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知晓率和入驻率。
三是加强中介超市建设。充实中介服务资源库,加大中介超市入驻力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保5日内完成对中介机构入驻申请的审核,进一步提升“中介超市”平台服务质量,推动更多的中介机构规范有序的入驻平台。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标先进地区,优化细化考核方案,加大对中介超市运行监管力度,对于中介服务机构失信违规的并列入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黑名单”,涉及违法违规的由市政务办将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中介超市”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群主选取“中介超市”开展中介服务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选择更好服务。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不设门槛、不加条件,切实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推进便民服务专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整合联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重点加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不按文件要求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承诺的服务措施等情况的投诉处理力度。
三是全面规范抽查工作流程,梳理完善监管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规范抽查流程和工作规则,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部门按照要求完善本部门监管事项,及时进行调整,行政检查事项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保持一致。
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政务失信整改。重点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欠工作,清欠台账比例达100%以上。根据省信息中心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每季度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积极改正诚信履职不到位等不诚信行为。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宣传,不断提升信用主体守信践诺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减少我市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重大失信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对企业融资的支持。鼓励“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郑好融)”采用联合建模、隐私计算等方式与金融机构深化合作,更好服务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推动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市信易贷平台,不断丰富平台产品,不断提升平台获贷成功率,持续提升平台影响力。
三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提升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积极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应用,将分级分类结果归集共享至市信用平台。建立完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健全完善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降低失信惩戒对象的占比。
最后感谢您对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