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6247592/2022-00025
  • 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 2022-11-18
  • 2022-11-18
关于全面深化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20220369号提案的回复


梁远森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全面深化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以来,市国资委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郑办〔2022〕7号),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分类推进、优化配置,依法操作、公开透明,有序实施、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积极主动,统筹安排,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方面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曹东锋担任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指导推进组、检查督导组,指导协调各委(局)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本部门(单位)实际,逐户确定企业改革方式,组织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所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与现行管理体制有机衔接、平稳过渡。

(二)组织会议,动员部署。市国资委分批次组织召开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有关委(局)工作人员参会,以会代训,解读政策,就推进改革工作提出建议;分阶段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改革启动以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指导推进组联络员会议,统一思想,把握重点,明确措施;针对企业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研判会,逐户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推进思路。

(三)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按照郑办[2022]7号文件要求,各委(局)进行自查清理并报送所属企业情况。经过梳理研判,初步确定33家委(局)123家企业分类实施改革路径;工作专班积极主动与各委(局)负责同志沟通协调,督促各委(局)尽快梳理报送企业基本情况及改革方案,主动上门对接,实地调研企业,根据企业情况提出初步建议;召开市级文化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文化企业集中统一监管事项,就有关议定事项形成了《市级文化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会议纪要》;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听取市城建局、城管局等委(局)下属企业情况介绍,针对各企业现状及问题提供政策指导及改革建议。

二、建立稳定评估机制方面

(一)明确流程,维护稳定。印发了《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政策资料汇编》和《关于上报所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请示(参考模板)》;针对有关委(局)反映对公司制改革工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借鉴市管企业公司制改革经验,草拟了公司制改革相关文件模板和工作流程,对改制有关的职工安置原则、职工安置方式和政策依据、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社会保险的接续、企业职代会意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进行了明确。

(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按照文件要求,各市属企业确定改革形式,必须要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各市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完成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对改革预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议,保障企业职工对改革工作方案的知情权,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布企业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以及有关职工安置的各项费用专项审计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广泛宣传,讲解政策。各委(局)指导企业制订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及时回应职工关切,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保障企业稳定。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方面

(一)顶层设计,制订方案。我委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国企改革有关精神,围绕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聚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全力推进郑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方案制定工作,4月上旬完成了咨询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在深入对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目前已起草《郑州市国有企业整合风险评估报告》,形成《郑州市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汇报稿)》,多次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并进不断完善重组整合顶层设计和改革路径。

(二)统筹推进,加快整合。2月份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小组,赴山西、成都、重庆、武汉等省市考察,结合考察经验完善我市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和路径。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资源集中”原则,拟通过组建新设、无偿划转等方式,推进市管企业和部分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企业的全面整合,聚焦政府主导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城市有机更新、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产业投资等领域,谋划组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功能,提升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工作。

(三)机制引领,完善制度。我委全面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对市管企业及所出资企业实行监管与授权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印发了《郑州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制定了《郑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制定了《市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实施方案》、《市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指导意见》等22项制度,印发了《市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实现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明确各主体权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感谢您对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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