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家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有效落实军人子女受教育优待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有一种安全感叫“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的他们浴血奋战、勇往直前,用生命换来辉煌的胜利;现在的他们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惧挑战,以生命赴使命。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因此,全面有效落实好军人子女受教育优待政策,是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受教育优待政策,将军人子女纳入照顾对象范围,并在招生文件中予以体现。一是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以县(区)为主”,各区县(市)教育局对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予以适当照顾,在充分考虑军人及其家属意愿前提下,按照军人子女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等实际情况,就近入学或入园。二是在普通高中招生中,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役军人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降分录取或照顾录取。自2016年来,共照顾军人子女四千多人,其中,高中阶段近一千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三千多人。
二、努力提升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满意度
针对您的提案,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好贯彻好。
(一)高度重视,依据实施。将根据《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市级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区县对口实施、妥善安排的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公正透明的保障军人子女享受照顾政策。对有转学需求的军人子女,简化工作流程,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不出现大班额情况的前提下,优先相对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转学手续,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以解决军人后顾之忧。
(二)宣传沟通,形成合力。在对军人子女入学教育优待工作中,及时向军分区(警备区)通报工作安排,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讲清楚服务保障措施,问清楚入学转学需求,说清楚办理程序和方式,通过充分的信息沟通,争取军人对教育工作的理解,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他们对子女入学的焦虑,借助军分区(警备区)相关部门的力量,分析教育优待落实形势,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形成解决难点问题的合力,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三)提质增量,有效实施。郑州作为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常住人口持续增长,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将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满意度。目前,我市正在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发挥名优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努力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为基础教育优待工作提供条件保障,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优质的教学质量。
最后,感谢申委员对郑州教育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义无反顾落实好军人子女受教育优待政策,用实际行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以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