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等专项活动,严密组织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升,安全出行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加强宣传,切实形成交通安全浓厚氛围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并作为每学期“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的“安全教育月”活动。
一是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微信群,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期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二是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同时,利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引导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遵章守纪,做好防护,确保安全。
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警进校园、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和文明出行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提醒活动,全市中小学校在每天放学和假期离校前进行“510”安全提醒,即:每天放学前5分钟、每周离校前10分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提醒。
二、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安全出行防范措施
近年来,全市中小学校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严密组织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出行配合活动,不断强化了学生安全出行防范措施。
一是严密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自觉做到骑行非机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越线停车;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按位停放,不乱停乱放;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二是加强校门值班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
三是鼓励实行错峰上下学。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四是探索小黄帽路队制。全市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小黄帽路队制,由学校统一制作小黄帽,上下学统一佩戴,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遵守行人规范。落实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进行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三、加强督导,积极推动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安全检查必查重点内容之一。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的春季、秋季校园安全大检查中,市教育局都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开学第一课”、校园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提醒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教活动开展扎实、发生学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评先评优级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指导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通过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在学校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家长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反“一盔一带”规定、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并定期在学校范围内通报违法信息,同时将检查通报情况纳入学校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进行综合考核。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是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途径。全市中小学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形式、拓展宣教范围,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效果,切实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教育和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