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2-00175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2-10-20
  • 2022-10-20
关于“完善我市普惠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508号提案的答复

路志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普惠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公平始终是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线,近年来,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郑州市继续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大力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坚持市级统筹,压实政府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2021年,将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经征求区县(市)党委和政府意见,制定《郑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计划表》,计划自2021年起分6批次推进,每批创建周期5年,2030年全部完成,比国家、省提前5年,其中确定金水区、中牟县为首批创建县。金水区被确定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金水区、中牟县被确定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              

二、是加强条件保障,补充学位缺口。

把市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积极推进,每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以上,要求每个县(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4所以上。十三五期间,市内九区共投资166.1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78所,中牟县投资27.9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39所。强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至2021年底,郑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超大班额彻底消除,大班额比例为6.66%,比2021年下降了31.23个百分点。持续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到2025年计划投资13.7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2021年,安排资金1.48亿元,136个项目,较好地保证了农村学校校舍安全。2022年,郑州市教育局被河南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办学水平。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2021年,市教育局联合市改革办、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截至2021年底,全市各区县(市)共成立各类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94个,共有471所学校参与了集团化办学。2022年,市委、市政府继续瞄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深化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创建不少于75个市级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并压实县区责任,要求各区县创建不少于150个区级 (含市直属学校)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集团化办学覆盖到所有区县 (市)、乡镇 (街道)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基本实现“让每个孩子均等享受优质教育”的目标。面对新要求,各区县迅速响应,如中牟县成立晨阳路学校教育集团;郑东新区宣布新成立5个教育集团;二七区调整四中、五十七中、兴华小学三大教育集团成员。市教育局评选了首批市级优质教育集团30个,安排奖补资金1300万用于提升集团办学品质。

强化队伍建设,引进高素质人才。

实施郑州市中小学教育英才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丰富招才引智方式,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提出两年内全市至少引进1000名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1年,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方案》提出要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完善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的“绿色通道”。要积极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在学历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等大体相当。三年内“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要覆盖所有中小学校。

调控生源流向,促进学校起点均衡。

规范民办义务学校招生行为,对民办义务学校招生规模、招生办法、招生区域进行严格限制,2022年,对民办初中学校实行锁区招生,今年市区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由2021年的56所减少为31所,参与电脑派位学校由21所减少为8所,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由20145人减少为4924人,越来越多学生选择回归公办学校。实施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2010年起,郑州市区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生比例提高到60%,缓解薄弱初中学生升学压力,推进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生源相对均衡。此外,中牟、荥阳、新郑等县市实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标100%全部分配,缓解学生入学压力,均衡学校生源。

尽管做了很多努力,但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客观存在,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将对已有措施加大督导评估力度,逐项进行整改提升,同时,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转型,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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