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职业高中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您指出随着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政策的落实与发展,我市特殊教育普及工作,包括随班就读与特殊学校、特殊班级的多种就学安置形式均获得了较大进展,我市的学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了关注和落实,大部分获得了义务教育,但是这部分学生在义务教育后的就业和社会化成为特殊教育领域的下一个任务。您在提案中着重提出目前我市特殊教育类学校大多未开设职业教育,校内实训基地基础设施不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均偏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您提出在特殊教育学校举办职业高中部(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师资建设,开展“结对帮扶”与经验交流等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很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意义,我们将积极推进,并将进一步强化落实。
一、印发文件,加强政策保障
特殊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残疾人全民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扶残助残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外关心关注残疾人,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郑政﹝2022﹞12号),旨在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市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这为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我市特殊类教育学校发展现状
目前,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有郑州市盲校学校,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航空港区、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巩义市分别开办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另外还有一所郑州市民政局管辖的社会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这些特殊类学校大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但是特殊教育多样性需求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存在投入不足、师资缺乏等问题,整体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我市职业教育实施特殊类教育办学情况
目前,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门开展特殊类教育的学校有郑州市盲聋哑学校、郑州市特色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分别开设有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计算机平面设计、西餐烹饪、工艺美术等专业,因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身体能力特殊性限制,每所学校的在校生规模160人左右。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每年大概有400多名毕业生为心智障碍孩子,能继续上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大概有40个左右,其余300多个孩子只能回到家里,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导致这一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目前职业教育所开设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有些心智障碍的孩子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限制,无法完成职业教育所设专业的教育教学内容,下一步我们也将会同残联、人社等部门,积极应对这一状况,探索更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
根据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现状,我们也将依据《郑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改善特殊教育薄弱环节,为更多的残疾孩子能够顺利踏入社会,付出更大努力。一是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探索在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职业教育,在普通中职学校开展特殊教育班等,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推进适龄残疾少年参加职业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特殊类教育投入,加强改善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高残疾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就业能力。
针对您提出的对策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开展特殊教育学校的“结对帮扶”与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加强区域间的经验交流,推动区域间资源共享。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残疾人的关注和支持,盼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