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22-00027
  • 郑州市司法局
  • 政协提案,建议
  • 2022-08-01
  • 2022-08-05
关于研究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29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胡大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近年来,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纳入法治郑州(法治政府)绩效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法治郑州建设提供了根本依据和遵循。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各单位部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内容。制定印发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学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及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等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示范作用。2020年以来,累计组织学法和举办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市委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作为主体班的法治教育课。

二是全民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建设法治郑州”“法治助民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民法典宣传”“12·4”宪法宣传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以来,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400余场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成效。广泛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通过在公交站、地铁等处投放立体化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开通“民法典专列”等宣传模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全市共建普法微信公众号40余个,法治宣传电子屏幕1273个、法治宣传栏2100个、法治宣传长廊74个、法治宣传广场(公园)19个。培育了中原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金水区宋砦法治展览馆等17个普法教育基地。《郑州日报》、郑州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成立了郑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扎实开展“法进万家”百场普法大讲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使法治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一些群体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三是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这些问题和不足要努力克服解决。

二、关于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考虑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推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及时制定、修改地方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非常必要。2022年4月,为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河南建设,省司法厅起草了《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45条,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主管部门、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应当建立公益普法制度、监督检查、违规责任等均作出了规定。下一步,郑州市司法局将紧密结合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实际,学习借鉴《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立法经验,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性、实效性,研究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做好草案起草、审查、讨论、提出议案等各项工作,争取尽早出台《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后,请您继续关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祝您工作愉快!


                                2022年8月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焦国强                  

联系电话:67661821

抄    送: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邮    寄:政协委员所在政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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