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2-00249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2-08-09
  • 2022-08-09
  • 议案
  • 郑人社提〔2022〕21号
  • 2022-08-09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29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营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的重要内容,保障就业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依托郑州人才网、中部就业网、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才网,做好招聘服务工作。开辟“灵工聘”、“云面试”等特色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百日千万网上招聘”、“招聘夜市”等专项活动。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441场次,参加企业1.78万家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7万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9.7万人。

二、加强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给予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为53956名2023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0791.2万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我市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其中招用30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的,按照每人2000元奖励;招用超过50人的,奖励标准提高到3000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创办的实体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今年已发放创业补贴409.66万元。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撬动”作用,将高校毕业生个人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7亿元。

五、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今年累计发放生活补贴5.09亿元。出台《郑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6、7月份,市、县两级人社、市场监管部门抽调执法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各类职介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2118户,处理各类违反就业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37件,责令改正36件。

下步将持续加大对非法中介活动打击力度,人社、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及辖区办事处等部门加强协作,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及时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自觉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好大学生合法劳动权益;加强对大学生求职的宣传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到非法职介机构求职的风险,引导大学生到正规职介机构求职。同时督促用人单位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职工,不给非法职介可乘之机;加强对劳动用工市场的监督,依法查处私招乱雇,强化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监督,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尊敬的吴营昌委员,您提出的议案,对郑州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2年8月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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