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89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医养结合医共体
  • 2022-10-08
  • 2022-12-05
  • 议案
  • 郑医保提字〔2022〕3 号
  • 有效
关于建立郑州市医养结合医共体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13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晓曼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郑州市医养结合医共体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有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的实施方案》及《郑州市十四五“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的制定工作,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在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我国当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严重、失能人员较多的问题,同时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中部崛起的重要引领城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9年市医保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已经通过深入调研测算拿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2020年我市申请参加国家医保局组织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未获批准,但准备工作已经比较充分,具备实施条件。作为郑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已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郑政办〔2022〕38号),继续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二是积极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的,“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的要求,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常态化申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工作中和市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对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多批次督导检查,及时交换更新“养办医、医办养”工作信息,35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均已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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