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22-00058
  •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 新能源汽车租赁
  • 2022-12-05
  • 2022-12-05
关于新能源汽车租赁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2065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

20220657号提案的答复

 

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新能源汽车租赁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政策环境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充电基础设施等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特别是随着20187月国务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后,国家、省市政府同步密集出台相关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通过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强力推动公共运营类车辆新能源化。郑州市于2019年出台《郑州市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各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提供财政支持。2020年出台《郑州市关于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的若干举措》(郑办〔20209号),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1年,郑州市又出台《郑州市“钜惠夏季,火热中原”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支持我市乘用车、新能源渣土车、水泥罐车、物流车等汽车消费。

新能源汽车租赁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22号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根据小微型汽车租赁协会统计数据,郑州市正常开展传统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三百多家,大部分为新能源车辆。在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人大的2022年度立法建议项目《郑州市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特别设定“鼓励条款”: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实行规模化、网络化经营,鼓励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氢气燃料汽车、甲醇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有关市政和电力部门加快充电设备基础建设工作,为新能源汽车租赁推广提供保障。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将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郑州市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市政府其他部门合作,努力协调相关各方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充电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的推广壮大。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市公共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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