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94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失能老人护理照料
  • 2022-08-15
  • 2022-12-06
  • 议案
  • 郑医保提字〔2022〕8号
  • 有效
关于在我市施行失能老人护理照料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31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陈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施行失能老人护理照料保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有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正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长期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我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所做的主要工作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是落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一项重要民生社会保障制度,2019年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多措并举,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筹备组,做好宏观谋划,制定工作计划。二是与中国社科院郑州研究院合作,由全国社保领军人物郑秉文教授牵头,专题研究郑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课题。共形成1个主报告和15个分报告,课题设计思路清晰、引用数据翔实、方案制定科学,对于我市下一步拟定长期护理保险方案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三是组织专人先后赴青岛、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和照护机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郑州实际形成了《关于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等7个报告。四是2019年积极申报国家试点城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从各省辖市长期护理险建设需求迫切性通盘考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荐开封市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五是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带队,市医保局多次向国家、省医保局汇报我市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情况,我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服务供给市场的供给能力和拟建立的运行监督机制得到了国家和省局的高度肯定。

2月,我局根据“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所提议案提案建议要点”和“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大会发言参考要点”任务要求,研究起草《关于高质量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从扩大参保范围、扩大试点区域、完善实施方案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就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行了研究论证,被纳入市级重点课题。

二、我市暂不具备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因素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决定新增河南省开封市等14家试点城市,试点期限2年。同时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三、下步打算

我市将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虽然我市暂时不具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但从长远看,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势在必行。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目前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12.84%,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8.98%(65岁以上老人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市医保局密切关注我市失能人员保障问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郑政办2022〕38号),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有序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争取“十四五”期间落地实施。

时,市医保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郑州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此惠民项目在今年下半年落地实施。项目将突出制度的公益性,参加郑州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疾病风险、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失能人员也可参保。该项目作为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尤其是失能老人的就医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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