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96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 2022-08-15
  • 2022-12-06
  • 议案
  • 郑医保提字〔2022〕10号
  • 有效
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科学、中肯,紧扣国家政策,贴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同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通过建立健全“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大病救助,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作用

目前,我市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统计,2021年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6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1%、70%左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8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提高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15万元。

(二)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2015年河南省建立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覆盖到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2020年度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5元),个人不再缴费。

2015年以来,通过不断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有效减轻了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家庭的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参保居民享受大病保险的住院起付线为1.1万(农村贫困人口5500元),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分阶段报销,比例为60%-70%(农村贫困人口85%-95%),年度最高报销4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无年度封顶线)。据统计,2020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70%左右),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近10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20个百分点)。

(三)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017年河南省统一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大病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的制度性结合,进一步减轻了大病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人群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困境儿童四类人员,个人不再单独缴费。符合条件人群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住院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即可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采取分段按比例报销,自负合规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最高报销比例为90%,报销金额没有封顶线。

(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在制度安排上,通过对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帮助他们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一定补助。针对大病患者个人负担重的现实问题,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6〕56号),在做好常规救助的同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7年,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郑民文〔2017〕131号),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最高达到5万元,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特困供养人员100%)。

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相关文件要求,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对标对表国家、省精神和有关要求,逐条认真梳理我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事项,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政策调研、梳理问题和测算分析,起草了《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广泛征求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税务、工会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6月1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64号),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6类人员)、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分别从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等方面对三重制度保障进行了优化;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明确具体监测范围;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行依申请医疗救助,畅通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增强了救助时效性。

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四重制度保障后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

(五)关于支持社会慈善大病救助方面

多年来,郑州慈善总会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开展慈善基金合作、网络筹款等三个方面对大病患者开展大病救助工作。

一是慈善项目。郑州慈善总会开展“精准扶贫 健康中原”系列慈善助医品牌项目已经坚持10年时间。其中包含“妇女两癌”救助、癌症患者救助、精神病患者救助、重大眼病救助、癫痫病救助、心脏病患者救助、儿童难治性疾病等7个慈善项目。10年来累计投入超过6500万元,直接救助困难患者超过2万人,间接受益人群10万人次。

二是慈善基金。当今社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十分突出,郑州慈善总会发挥慈善事业的重要补充作用,联合郑州市各大公立、私立医院设立慈善基金,使医疗救助类慈善基金成为郑州市慈善救助和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目前助医类基金共计35个,自2017年以来,通过慈善基金募集的善款达8000余万元,精准救助34168人,开展各类慈善活动848次。

三是网络募捐。网络募捐是我市慈善募捐的重要渠道之一。慈善总会积极探索创新慈善募捐新渠道,联合腾讯、支付宝、微博等民政部公布的公益网络募捐平台,积极开展日常网络募捐工作,在帮扶弱势群体、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夯实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六)开展门诊共济改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于7月1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了,省会396万参保职工将因此获益,其中郑州市294万人、省直及行业102万人。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门诊费用2300元,平均报销比例约60%;基层医院最高报销比例可达75%且不设起付线。改革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将形成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三位一体”的待遇保障体系,能有效缓解改革前存在的小病大养、体检式住院、过度医疗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基层医院和中医药健康发展,减轻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形成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分级诊疗的良好格局。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普惠性,强化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健全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科学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积极维护职工生育保障权益,将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提高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对象及时准确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水平,实施精准医疗救助。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分类救助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做好医疗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进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通过明确诊疗方案、规范转诊等措施降低医疗成本,合理控制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提升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

(三)规范补充医疗保险。规范和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三个目录的支付范围支付。统筹考虑筹资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科学确定职工医保叠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完善和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

(四)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五)促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本地化健康保险产品定制和服务创新。探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共济有效方式。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依托“互联网+”和数字化优势,全面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参保理赔便利性。

(六)鼓励慈善捐赠,支持医疗互助。统筹调动慈善组织参与医疗救助,支持慈善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加强慈善救助、网络救助平台各类社会力量医疗保障救助行为监管。更好发挥医疗互助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优势,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互助发展。研究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医疗互助之间的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推动医疗保障与医疗互助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的协同效应。加强工会医疗互助组织建设,组织职工互助互济,更好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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