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98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加快审批独立血液净化中心医保定点
  • 2022-10-08
  • 2022-12-06
  • 议案
  • 郑医保提字〔2022〕12号
  • 有效
关于加快审批独立血液净化中心医保定点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44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沛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审批独立血液净化中心医保定点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市有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理解并支持您提出的加快审批独立血液净化中心医保定点的建议。前期,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已经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和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规定将费森尤斯血液透析中心纳入血液透析定点范围。虽然省、市医保都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但在具体政策规定和执行上,市医保要求血液透析定点单位应为住院结算医疗机构,造成血液透析门诊无法直接确定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只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对如何解除这一限制,为我市终末期肾病患者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在积极研究,即将出台解决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