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09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10-30
  • 2022-11-01
关于完善郑州市公共建筑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03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亚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郑州市公共建筑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已收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郑政文〔2013〕20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我局在对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下一步工作向您简要汇报如下:

1.明确工作责任。市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建筑统一领导及统筹安排,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加强绿色建筑工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发展。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做好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确保新建工程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到位;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绿色建筑有关管理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2.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完善激励机制。目前,我市针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均有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以激励郑州各辖区内的这些项目的推广。绿色物业管理作为“绿色大家庭"中的一员,也应该得到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与支持。

3.加强宣传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项目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活动,离不开政府部门和业主(或业主大会)的支持。我局将应运用各种时机,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绿色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强街道、社区和业主(业主大会)绿色物业管理意识,引导街道、社区和业主(业主大会)在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有能力创建或者维持运营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我市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助力我市碳达峰目标早日达成。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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