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2-00119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 看病贵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 看病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健系统的关心和支持,就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宏观、精准、合理的政策建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和谐有序发展。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拉开了新医改的序幕。《意见》明确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通过强化基层能力建设筑牢网底,确保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诊疗;通过加强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县域龙头建设和市级专科能力建设,解决急危重症的救治;通过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持续提高医保覆盖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群众对基层能力不认可,扎堆大医院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改观;再加上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面临生存发展实际困难,导致医院不得不自谋生路,医疗费用快速上涨。

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完善“双向转诊”制度。2016年出台《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郑卫〔2016〕254号),从转诊手续、医保杠杆等方面引导群众有序就医。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群众就医的趋高心理未有明显改观,越级转诊报销比例差别不大(医保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无法实现严格意义上的“小病在基层、疑难重症到大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探索强化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双向转诊流程等方面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实施双向转诊,在保障群众看好病的基础上,降低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二是持续推进各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奠定基础,减少患者越级就医(直接到省级医院或赴医疗资源富集地就医)的情况。2018-2020年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再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县域诊疗服务能力,争取实现群众在县域内解决看病就医问题;2012年以来持续推进市级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根据市级医院专科特色,持续推动市一院烧伤,市二院眼科,市三院肿瘤,中心医院消化、皮肤,郑州人民医院神经疾病和器官移植,市中医院中医药,骨科医院骨科,儿童医院儿科,妇幼保健院妇产,市六院传染病、肝病,市七院心血管,市九院老年病等专业的建设发展,做精、做专各个专科诊疗中心,提升相关专业的诊疗水平,实现与省级医院的错位发展;2019年持续推进心血管、消化、神经疾病、眼科、妇产、烧伤、传染病等7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能力提升,满足群众对不同专科诊疗的就医需求。

三是持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台《郑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和服务规范、考核办法、三进活动等配套文件,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主,由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家庭自愿签订服务协议, 实行签约周期、签约形式、签约条款、服务手册“四统一”,为签约居民提供主动、连续、便捷、综合的卫生健康服务,签约居民还可以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上转医院享受帮助转诊、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上级医院看病基层拿药、慢性病长处方等优惠。通过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居民在基层首诊,实现小病在基层、疑难重症到大医院、康复回基层的目标,避免无序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是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市属各单位以“九项准则”作为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规范、以行风评议、大型医院巡查等各项专项整治为具体抓手,围绕“三合理一规范”开展持续的整治。以努力解决群众所忧所盼为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控、处方前置审核、行风查房、不合理检查十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规范检查检验项目,杜绝短时间内无指征重复检查、“捆绑式检查”和盲目检查,以达到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的目的。

五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并积极支持社会办医,一方面减轻公立医疗机构生存压力,另一方面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公平竞争,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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