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2-00136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提升特殊群体特殊疾病疫情期间救治能力预案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39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世洪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特殊群体特殊疾病疫情期间救治能力预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提升疫情期间特殊人群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指导意义。现回复如下:  

今年5月,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制定下发郑防控办〔2022〕112号、郑防控办〔2022〕120号两个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登记造册,主动服务。建立社区(村)与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要求社区(村)主动了解高、中风险区群众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就医需求,重点对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等特殊患者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主动告知就医服务流程,做好宣传引导,协调解决好特殊患者的就医需求。二是确立定点,集中收治。指定十五家综合、专科风险人群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涵盖综合、传染病、助产应急、放疗化疗及精神专科等,并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根据疫情形势也会随时增加。市区、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分别指定综合或专科能力较强、具备隔离观察条件的医疗机构,集中收治落实集中隔离及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高风险区群众等风险人群罹患高热急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急危重症患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外科手术等急需就医的患者。三是特事特办,分类救治。对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外科手术、其他专科性较强的疾病等特殊诊疗需求并保证延续性治疗的患者,由原救治医院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收治,原救治医院不得推诿。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因疫情防控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的影响。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针对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制定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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