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2-00138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完善预案满足疫情期间血液透析等特殊人群诊疗需求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44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预案满足疫情期间血液透析等特殊人群诊疗需求”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提升疫情期间血液透析等特殊人群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指导意义。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今年5月,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制定下发郑防控办〔2022〕112号、郑防控办〔2022〕120号两个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登记造册,主动服务。建立社区(村)与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要求社区(村)主动了解高、中风险区群众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就医需求,重点对血液透析患者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主动告知就医服务流程,做好宣传引导,协调解决好血液透析患者的就医需求。二是确立定点,集中收治。指定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京广路院区(联系电话:55579080)为血液透析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根据疫情形势也会随时增加。市区、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分别指定综合或专科能力较强、具备隔离观察条件的医疗机构,集中收治落实集中隔离及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高风险区群众等风险人群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三是特事特办,分类救治。对有血液透析延续性治疗需求的患者,由原救治医院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收治,原救治医院不得推诿。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因疫情防控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的影响。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针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封管控状态制定应急预案,全力保障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血液透析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