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2-00110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75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鹤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工作情况

(一)坚持顶层设计,加强资金支持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动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等文件,并建议郑州市政府及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对于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文件指出,要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面向残疾人的文化服务。

文件要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配置辅助设施设备,应有针对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特殊群体服务,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

文件强调,市、区县(市)要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免费开放经费、基层业务经费、图书购置经费、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乡镇(街道)业务运行经费不少于2万元/年,村(社区)业务运行经费不少于3000元/年。

(二)坚持考核监督,加强需求反馈

为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落到实处,我市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年度考核机制,并坚持每个季度对工作进度进行考核督促。年度任务要求:乡镇(街道)文化站每年自行组织专题文体活动6次以上(有1个特色活动或者公共文化品牌服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应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12次以上(含组织专题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开发区、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至少1次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有业余文艺团队1支以上;各开发区、区县(市)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考核机制,每年开展1次绩效评价考核,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机制,建立反馈渠道和第三方测评;建议各区县(市)利用郑州文化云等平台搭建老年人智能化信息平台,通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等逐个上门调查,将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的文化体育需求等信息录入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合唱、舞蹈、书法、绘画、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科技讲座、健康讲座、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发动

积极协调市教育局、体育局认真落实周末等节假日校园向群众开放文化体育设施及服务的要求,建议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学校共同研究具体使用办法,最大限度的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及再学习、再教育提供便利。同时,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电子屏、微博微信等方式,向低龄老年人宣传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节假日校园的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及服务内容,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坚持活动引领,加强先进带动

为激发激励低龄老年人参加文化活动的热情和兴趣,2022年郑州市举办了“祖国颂”郑州市第六届中老年舞蹈比赛、“中原舞蹁跹”郑州市艺术广场舞大赛、“唱响新时代”郑州市群众合唱大赛、“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等系列赛事,并组织获奖作品进行全市展演,较好的调动了低龄老年人参加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在全省艺术广场舞比赛中,我市推荐的3支队伍以第一、二、五名的成绩获一等奖;群众合唱大赛推荐的3支队伍均获一等奖;乡村文化社才艺大赛中10个作品获奖。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郑州文化馆分别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优秀组织单位。

1.组织开展“祖国颂”郑州市第六届中老年舞蹈比赛。作为“出彩郑州”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大赛吸引了全市近300支中老年舞蹈团队热情参予,经过县级、区域比赛层层选拔,共有32支作品进入复赛。经专家评委的认真评选,最终17支作品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当代舞《觉醒》、古典舞《鹤舞铜莲》等8个作品荣获一等奖,当代舞《不会忘记》等9个作品荣获二等奖。郑州市中老年舞蹈比赛,从2015年创立至今已连续举办六届。每一届的比赛活动,都受到全市中老年舞蹈爱好者们的极大关注与喜爱。活动规模日益庞大、活动规格日益提升、节目质量日益精进、艺术品格日益凸显。目前,该项比赛已成为郑州市中老年舞蹈爱好者最欢迎的品牌赛事活动之一。

2.组织开展“中原舞蹁跹”郑州市艺术广场舞大赛。在全市举办《“喜迎二十大 欢乐进万家”郑州市第八届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原舞蹁跹”郑州市艺术广场舞大赛,认真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总决赛。大赛通过网络现场同步直播,千余名舞蹈爱好者参加了此次活动,年龄最大的65岁,国家级、省市20家媒体对本次赛事活动进行了报道,线上观看人数10万余人。在河南省艺术广场舞大赛中,郑州市报送三个原创广场舞作品《大河之韵》、《麦子熟了》、《骨笛生生》全部获得河南省“中原舞蹁跹”艺术广场舞大赛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郑州群众舞蹈的风采。好成绩的取得是建立在郑州深耕群众舞蹈普及基础上的,全市通过开展各项舞蹈赛事、活动,吸引不同年龄段的舞蹈爱好者加入到队伍中来,为郑州群众舞蹈注入了新生力量,有效地促进了郑州市群众广场舞蹈的蓬勃发展,让群众文化生活真正乐在基层、热在基层

3.组织开展“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乡村文化合作社是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以农村业余文化艺术人才为依托,由掌握一种或多种文化艺术技能的农村群众自愿自发成立,通过成员合作、村级合作、区域合作等多种形式,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文化志愿组织。为进一步激发乡村文化合作社的创新创造活力,郑州市组织了“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并在河南省“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中获得全省最好成绩,有24件作品获奖,有6个文化合作社被评为河南省“示范性文化合作社”,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这些成绩充分展示了省会郑州开展乡村文化合作社工作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在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中起到了积极引领作用,为丰富低龄老年人的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在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方面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存在文体活动不够丰富多彩,宣传发动不够到位,资金保障不及时,低龄老年人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的问题。

(二)因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原因,存在部分校园对低龄老年人节假日开放不及时、不到位,乡镇(街道)与校园协商进展缓慢的问题。

二、下步打算

为更好的满足低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狠抓政策落实。以年度考核、督导检查、争先创优、会议推进等为抓手,促进《关于推动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等文件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指导各级文化部门在丰富低龄老年人文化需求上下功夫,在资金保障上见力度,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公园、小区等区域采取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协调市教育局、体育局认真落实周末等节假日校园向群众开放文化体育设施及服务的要求,针对部分校园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协调教育局、体育局跟踪督办,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积极主动与辖区学校协商研究具体使用办法,不断拓展低龄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空间。

(四)丰富活动内容。一是利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组织中老年舞蹈、形体艺术、书法、阅读、美术、摄影、声乐、器乐、戏剧曲艺等各种文辅导培训和节目编排活动;二是持续开展中老年舞蹈大赛、艺术广场舞大赛、群众大合唱、“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等赛事活动三是指导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适宜低龄老年人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五)营造敬老氛围。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利用好个活动载体,牢牢把握“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国传统节日和纪念日等活动契机,深化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等专项活动,让关爱老人、孝敬长辈、代际和睦、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不断得到传承和弘扬。

提出的《关于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建议为我市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思路与建议,殷切地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全市的文化旅游工作。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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