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13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10-30
  • 2022-11-01
关于重视解决新建商品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62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翟月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新建商品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的提案”,分析了部分市政配套不到位新建商品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我们深受教益,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指导。现将我局围绕部分市政配套不到位新建商品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物业企业监督管理方面所做工作及下步工作筹划,向您汇报如下:

一、2021年加强物业管理所做的工作

(一)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先后组织企业代表到圆方物业、亚新物业等党建示范企业进行了学习观摩,大力推进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组织制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党建引领大力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增效,实现全市物业服务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二)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体系。一是建立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库,成员由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县市区房管部门中有执法资格、具备丰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从源头上保证了监督检查质量。二是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编制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内容在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物业服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更新调整,涉及检查事项27条。三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采取随机分配,交叉执法的方式,由2名执法人员和1名行业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对15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物业服务项目131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57处。四是起草印发《郑州市房地产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12家前期检查的物业服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检。

(三)研究制定郑州市物业服务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结合郑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启动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邀请行业代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相关专家全程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在经过多次研究论证、结构调整和征求意见后,《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通则》和《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住宅物业服务》已正式发布。力求能通过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以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为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建设、物业服务价格指导为两个基本点的物业服务质量全方位保障体系。

(四)引导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郑州市物业服务行业“最美物业人”、“星级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三个评比活动,重点发掘党组织建设完善、运行规范、作用明显,物业服务质量好、疫情防控成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三送一强”活动,在听取企业心声,解决企业困难的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力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配合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综合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住宅小区防汛能力提升、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大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等综合治理,代政府起草《郑州市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提升改造专案》,制定下发《郑州市物业服务小区防汛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小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郑州市物业服务居民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通知18个,力争通过综合整治,规范住宅小区管理,促进人居安全和品质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认真梳理您指出的问题和研学您的宝贵建议,结合物业服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行业形象,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严格落实承接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进行承接查验,形成查验记录,公开查验结果,明确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合同,确保承接设施设备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二)完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在省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和运行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郑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和运行办法》,提升业主自治组织成立比例,规范业主自治组织运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充分发挥业主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业服务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整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明明白白消费”公示力度。同时,将临时设备设施运行列入局物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进行督导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四)加强监管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与市政部门沟通联系,及时通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居民生活的市政配套不到位的问题,促使加快市政配套建设。

(五)建全物业行业监管机制。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修订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定和管理办法》,探索给予问题通报、限制招投标等惩戒措施,加大物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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