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141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10-30
  • 2022-11-01
关于大力推进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63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对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和人才引进工作表示感谢。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为切实解决外来优秀人才住房安居问题,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进一步营造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招贤纳士、留住人才的吸引力,建议市政府从五个方面加强我市的人才公寓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公寓的规划和布局;二是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人才公寓;三是探索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机制;四是制定统一的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或标准;五是推动出台《郑州市人才公寓住房租赁条例》,明确市区县两级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模式。

一、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内陆地区人才集聚高地和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1125聚才计划”、“智汇郑州”人才工程,“黄河人才计划”,目的就是想引进并留住大量高技能、创新型、紧缺型工匠人才,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问题。

为解决引进人才的居住问题,2017年,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河南省计划开工建设5万套青年人才公寓,由省直和郑州市各承建2.5万套。省、市青年人才公寓按照省市互补、同城同策的原则,错位布局,统一推进。省直单位青年人才公寓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东部及南部,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由市里统一选址,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中心和西部,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在各自建成区域内布局,作为有效补充。

其中,市级青年人才公寓在选址上,按照“区域均衡、职住平衡、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户型主要以60、90平方米为主,适量建设120平方米,按照5:4:1的比例统筹规划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需求。

郑州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土地划拨,平台建设,统一管理,周转保障”的总体建设思路,市本级承建1万套,主要采用政府统建,由市公共住宅投资公司、地产集团、投资控股公司、旧城改造公司四家市属国有公司具体承建。区级青年人才公寓主要由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负责,采用购买安置房及商品房方式进行,其中市内五区各承建不少于1500套,四个开发区各承建不少于2000套。

截至目前,全市人才公寓正在装修2360 套 、正在建设14054套。

二、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配租政策制定情况

2018年5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49号),其中规定,郑州市人才公寓按照建设模式分为政府统建、用人单位自建、按比例配建和市场运作四种模式,其中,市本级政府统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新进大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纳入国资委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分散性人才,以及中央、省属驻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县(市、区)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县(市、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市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

在此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市人才公寓项目配租管理工作,市培租办于2021年7月2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郑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郑培租办〔2021〕2号),明确了配租原则、配租主体及方式、申请条件、提交资料、配租程序、管理及退出机制等。

三、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结合我市青年人才公寓实际情况,具体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强人才公寓的规划和布局问题。自2017年我市启动人才公寓建设工作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2017年以来,市、区两级在划拨土地新建青年人才公寓的基础上,基于我市安置房源充足的实际情况,采取回购安置房或商品住房等方式,逐步拓宽人才公寓供应渠道。同时,根据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在目前在建和在筹集的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基础上,我市将通过市、区两级国有平台公司回购、回租安置房、筹建政策性租赁住房等途径,补齐青年人才公寓缺口,切实满足人才居住需求。

二是关于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人才公寓问题。目前,我市主要采取国资平台开展人才公寓的建设和存量住房用作人才公寓的回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学习外地市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人才公寓经验,形成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

三是关于探索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机制问题。目前,我市尚未开展探索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参考借鉴学习外地市经验,并与市公积金中心对接研究,提出相关方案供市政府研究。

四是制定统一的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或标准。目前我市已初步制定统一的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或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租金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根据该原则,在印发的《关于做好郑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中,一方面再次强调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计取,另一方面补充规定,人才公寓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重新核定的价格交纳租金,续租年限不得超过3年。按照上述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租住人才公寓时,最长可租住6年,且享受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金70%的优惠租金标准,最大限度留住人才,为人才在郑州干事创业提供住房保障。

五是推动出台《郑州市人才公寓住房租赁条例》,明确市区县两级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模式。目前,为配合省委“1+20”一揽子人才政策,根据市委人才办要求,结合我市人才工作实际,我们草拟了《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区县(市)两级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模式进行了明确。待征求各界意见后,将对《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修改后报市政府出台。

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是郑州市落实“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和“黄河人才计划”等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该项工作,我们做了一系列努力,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为人才提供居住保障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创新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多渠道筹措人才房资源,不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为人才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最后,热诚欢迎您今后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予以更多的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工作,使我市房地产业沿着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道路前进。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