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2-00079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持续完善郑州市“社区养老机制”的 若干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2022043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燕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完善郑州市‘社区养老机制’的若干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针对提案中所提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就您提案中的主要问题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聚焦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着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

、努力营造爱老敬老浓厚氛围

一是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和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活动,招募1500名骨干志愿者参加“全国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培训,在20个社区举办“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二是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设施、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结合老城有机更新补好老年设施短板,新建社区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积极推进“郑好办”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关爱版”建设,让老年人生活更便捷、服务有保障。申报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0家、省级17家。三是探索开展物业+养老服务。指导圆方物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专业服务优势,在代书胡同开展居家社区养老试点,配置智慧养老设施,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满足老人紧急救助、在线下单等需求;开展日间照看、居家养老、配餐、上门陪聊、餐饮、代购、健身康复、中医理疗、文化活动、养生讲座等助老服务,让片区老人能够享受“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建设“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点位80多个,年底前将达到100个。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

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先后拟定了《郑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郑州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机构智慧安全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带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立“民政养老服务监管”“紧急情况SOS接警”“居家安全风险监管”等养老机构智慧化管理系统,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服务进行实时、动态、分级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市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共计770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社区辖区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以上门服务和提供日托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陪伴、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今后,郑州市将大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街道层面,依托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资源调配、对下指导等服务。社区层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长者饭堂,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等养老服务。小区层面,设立养老服务点,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和链接服务资源。家庭层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居家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逐步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融合

2021年10月,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针对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的难点、痛点,出台系列政策,增加服务供给、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等,推动医养结合落在实处,融在深处。扩“源头”。通过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如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简化手续,直接进行登记备案;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等。

《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提出: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探索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为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护理服务;推进智慧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医疗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城市大脑”统筹建设,主要包括老年健康信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评估信息、老年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以及家庭病床等相关信息的收集、使用与管理等。

四、试点推进助餐点建设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明确了老年人助餐示范点建设标准、奖补标准和考核细则,对其面积、功能分类和设施要求、服务质量都做了详细的规定。鼓励在本市依法成立、取得相关证照的社会服务机构和饭店设立助餐示范点,开展老年人就餐、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助餐示范点,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将大小中心建设列入了民生实事,明确提出,每个社区至少建设一个具有就餐或配餐功能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五、出台优惠政策,加大经费投入

先后出台了《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30多个文件。去年又对已经出台的惠老助老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总结郑州实践,加强政策创制,破堵点、补短板,制定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州市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问题暂行办法》《郑州市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精准搭建了郑州市养老服务发展的“1+4+N”框架、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在养老服务用房用地保障方面,落实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刚性约束,明确交付标准和审验条件,畅通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路径。将养老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全面落实配建标准。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市场方面,对养老机构按照改建、自建每张床位分别给予6000元、9000元建设奖补;根据老年人自理情况,每人每月给予200元、300元、400元奖补。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明确由区县(市)政府负责建设,市级财政按照区50%、县(市)40%给予建设奖补,委托专业机构免费运营,让企业轻装上阵;每年根据服务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奖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培育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优胜劣汰。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入职奖励、岗位补助等奖补激励机制,对入职人员区分学历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入职奖励和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的岗位补助。

下一步,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全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持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奋力谱写全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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