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2-00092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
  • 2022-12-09
  • 2022-12-09
关于提高智慧养老行业智慧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202207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丽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智慧养老行业智慧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综〔2020〕21号)要求,我市积极申报,被省财政厅、民政厅批准为2020年河南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第一批试点,以河南省首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养老平台建设,2021年元月完成招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平台的研发和建设,5月完成了平台筹建,目前已入网老人超过150万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民政监管、养老机构管理、补贴资金管理、老人档案、服务管理、能力评估、呼叫中心、远程看护、志愿者管理、医疗护理、积分银行、留守老人巡防、一卡通、培训中心、膳食管理、健康小屋、后勤管理等17个功能版块和120多项功能细节管理,可实现对老人健康状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照料中心、服务网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信息化管理,通过电话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端等渠道,精准对接为老服务需求,实现对老年人顾问咨询、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健康管理等全方位16项养老服务供给。

二、建立服务对象精准识别机制

依托全国统一评估标准,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综合评估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作为领取老年人福利补贴、特困人员认定、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依据。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评估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培育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全市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

三、逐步优化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网络

我市将智慧养老融入“数字郑州”整体规划。依托“数字郑州”现有建设成果,建立以市级平台为支撑,区县(市)平台为核心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着力提升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大中心+小中心+智慧养老+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普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建设中央厨房为日间照料中心配餐送餐,设置社区老年餐桌,解决老年人最具需求的“一碗餐”问题。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利用智慧养老平台将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解决居家社区养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支持养老机构与社区因地制宜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对智慧养老的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应用。

四、提升养老专业人才能力素质

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试点探索养老“工学一体”培训模式;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强化实操培训,促进培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落实养老护理人员轮训、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护理员消防安全、护理技能、智慧养老等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培训、鼓励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岗位开发等方式,发展壮大养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者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促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五、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为加强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2012年我市携手智慧养老企业研发建立了全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系统,每年协同财务、纪检等部门对补贴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2015年建立了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加强了信息比对和动态监管。建立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委托社会专业的评价机构对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价,努力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今年,将开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等级评定,委托专业第三方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老年人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评定评价,对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六、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建立健康发展环境,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机制。2018年进一步提标扩面,在奖补扶持方面,对养老机构按照改建、自建每张床位分别给予6000元、9000元建设奖补;根据老年人自理情况,每人每月给予200元、300元、400元奖补;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明确由区县(市)政府负责建设,市级财政按照县(市)40%、区50%给予建设奖补,根据每年服务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奖补。为减轻养老机构运营压力,化解在院老年人和管理护理人员发生意外产生的纠纷,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还认真调研,结合实际,为全市养老机构购买了综合责任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出台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政策。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助、扶持力度,将发展养老服务经费作为重大民生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建立全市老年人意外保险等制度。着力推进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市场化的步伐,加大与专业技术优势科级服务公司的合作,加大医疗、教育等社会资源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的机制,努力为全市养老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营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