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2-00098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08-01
  • 2022-08-01
关于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回复

汪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二次供水设施因责任主体缺位、设备老化损坏得不到维修更新、部分居民终端供水水质不高、水压不足、水量不够现象,以及我市二次供水工作中存在的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程序不规范、运营维护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也是我局长期关注并积极努力改善的重点工作。

一、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现有二次供水设备3000多套,涉及加压用户约100余万户。其中用户委托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施工企业安装约2000余套,另有1000余套由用户自行组织安装。目前我市现有二次供水设备以变频加压为主,工频加压设备和管网叠压设备由于能耗高、影响供水安全等因素,已经逐步淘汰。

二、二次供水设备建设情况

目前,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新建住宅配套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对于住宅小区类及商住混合用水性质的项目,二次供水设施一般是由开发商出资,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设计、施工;二是对于单一用水性质的非生活类项目,如学校、医院、商场及办公楼等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建设,也可委托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施工企业建设。

近年来,市自来水公司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在开发项目建设之初就向其宣传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与一般施工单位相比,市自来水公司拥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才,使用国内一线品牌材料,设计、施工、验收及档案管理均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经过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可以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质量。

三、后期维护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六章第271条、273条、274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实际运行中,多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管理模式的多元化,导致监管职责不明晰、标准不统一、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近年来,市自来水公司积极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努力,目前已在《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以独立章节明确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清洗消毒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完全赞同。下一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要求,建议我市加快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尽快落实《关于加强和改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监督管理,从政策层面解决供水设施建设质量差、维护管理不到位、水箱长期不清洗、消毒,水质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切实保证二次供水用户的水质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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