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力度解决我市问题楼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楼盘化解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资规局、住建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郑州市问题楼盘专项攻坚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问题楼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今年汇总问题楼盘313个,重点高频项目29个。市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疏防并重”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将问题楼盘化解任务分解成阶段目标,分配给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并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督导调研,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化解问题。同时,为推进化解工作,市考评办将问题楼盘化解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并重点推动132个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化解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坚持分类驱动
为积极化解问题楼盘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市先后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若干意见》(郑政文〔2019〕106号)郑州市问题楼盘专项攻坚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问题楼盘攻坚化解相关政策意见的会议纪要〔2021〕1号等问题楼盘化解政策文件。明确要求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问题楼盘项目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文件强调: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问题楼盘化解,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尊重历史、还原历史的基础上对问题楼盘进行处置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结合实际灵活处置。同时更要堵住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楼盘发生。
(三)创新化解思维,提高化解标准
问题楼盘产生的原因复杂且时间跨度长,只有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才能突破瓶颈制约,积极妥善解决。我市采取多种灵活措施,开展化解工作。比如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仍欠缴土地出让金、但业主已经入住的问题楼盘,经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集体决策同意,实行“证缴分离”措施,将群众办证问题与对开发商违规行为的费用追缴进行分离。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专项小组以“已持有购房手续且已入住”为认定条件明确本行政管理区域内各问题楼盘小区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范围,建立清单台账,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办理意见。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办理意见、清单台账先行办理首次登记和首次转移登记。此类措施极大地提升了问题楼盘的化解效率和质量。
二、郑州市城管局开展城管领域问题楼盘攻坚化解
郑州市城管局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
(一)提高站位,夯实责任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郑州市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执法局成立专班,将问题楼盘化解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继续落实好“一把手”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推动。逐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高度重视问题楼盘相关案件办理质量,坚决做到处罚不到位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二)领受任务,完善方案
按要求领受上级专班交办的问题楼盘任务,摸清底数,划分归类,建立台账。其中接受市考评办牵头化解的2022年问题城管领域问题楼盘14个,会同市问题楼盘专班确定任务目标,签订目标责任,明确台账清单、责任清单、化解方案清单,合理确定化解进度和时间节点,按照“一盘一策、一企一策、一案一策”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化解方案。
(三)专项治理,强力攻坚
坚持人民至上思想,围绕“保民生、保交房、保稳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城管领域问题楼盘专项治理。抓住化解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对问题楼盘逐个把脉会诊,追根溯源破解关键症结,对部分楼盘存在的超容、超建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为项目变更审批手续、购房群众办理产权登记提供必要条件,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推进问题楼盘化解。
(四)信访维稳,明法释理
针对问题楼盘信访投诉多、维稳压力大的问题,城管局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楼盘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依法依规治访,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提升信访工作和处理问题能力,积极联系信访人,向信访群众做好释法明理和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真正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切入点,继续站稳民生立场、持续精准发力,深入持久地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为更好地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