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地摊经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自2021年7.20暴雨以来,又经过几轮新冠疫情的袭扰,各行各业收到了严重的冲击,极大的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人的生产生活。河南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前后出台多项措施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依据工作职责权限,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外摆、地摊经济的发展:
一、制定规范措施,支持有条件的餐饮门店进行外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为纾困中小餐饮门店,制定相关外摆要求:(一)外摆条件:1.非城区主干道;2.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特色街区和背街小巷;3.具有合法经营手续;4.符合餐饮油烟净化标准;5.不占压城市道路;6.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二)外摆具体要求:1.门店此次实施外摆的日期时间为晚19:00至23:00;2.不占压道路(人行道、盲道、慢车道、快车道)和消防通道;3.在划定的外摆区域内开展店外就餐服务,在允许外摆的时间段,该区域仅用于开展店外就餐服务,即仅用于就餐活动(不含烹饪、售卖、展示等活动),与就餐无关的其他设备、设施不允许摆放在餐饮门店外;4.外摆餐饮门店严格履行防疫、环保、食品安全、消防等相关措施,配合处置相关投诉,消除扰民因素,并接受相应的监管部门监管。(三)外摆申报程序1.申报:餐饮门店向辖区乡(镇、办事处)申请→乡(镇、办事处)现场核定餐饮门店是否符合外摆基本条件→乡(镇、办事处)批准→乡(镇、办事处)划定;2.备案:乡(镇、办事处)报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和占道经营治理部门备案→区级占道经营治理部门从区级占道经营治理监管列表中删除该餐饮门店,将该餐饮店划转至区级外摆餐饮店监管列表→区级占道经营治理部门汇总报市级占道经营治理部门→市级占道经营治理部门从市级占道经营治理监管列表中删除该餐饮门店,将该餐饮店划转至市级外摆餐饮店监管列表。(四)外摆退出要求,餐饮门店接受市、区和乡(镇、办事处)监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退出各级外摆餐饮店监管列表,停止外摆行为:1.监管部门发现餐饮门店没有按照具体要求落实,拒不整改的;2.市民多次投诉,餐饮门店处置不到位,扰民因素难以消除的;3.店外经营中发生打架斗殴等不文明就餐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4.餐饮门店之间恶性竞争,经查证属实的;5.出现其它违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等问题的。(五)外摆日常管理1.餐饮门店所在的乡(镇、办事处)负责外摆经营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备案监管。2.其它涉及防疫、环保、食品安全、消防等相关监管要求,由相应的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管。
二、放开户外促销,推动消费回暖
为推动消费市场加速回暖,激发夜间经济活力,放开户外促销活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结合辖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居民对城市秩序需求,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非城区主干道,不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盲道、慢车道、快车道)和消防通道,利用自有广场或闲置空地临时设置户外促销区域。临时户外促销区域内的餐饮类商户可以开展店外就餐服务,但不得摆放与就餐无关的其他设备(设施),不得在店外烹制食品。
三、强化服务意识
做好“醉美·夜郑州”服务保障工作。一方面采取堵疏引导、跟进保洁、强化宣传以及加大督导检查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跟进服务保障,按照市政府要求提升城市烟火气。另一方面还要履行职责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人员要提升服务意识,在“醉美·夜郑州”消费季期间,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执法人员出现不文明行为,严禁随意暂扣物品,严禁发生肢体冲突。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