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路内泊位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方面
1.关于设置标准:郑州市城管局参照国标GA/T850 - 2009《道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已制定《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工作手册》对设置标准进行了明确。
2.关于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的要求,由区级城市管理停管服务部门提出设置意见,市级城市管理停管服务部门收集汇总后参照国标GA/T850 - 2009《道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符合标准的,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区城市管理停管服务部门联合勘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复后,再由区级城市管理停管服务部门进行设置,关于路内泊位在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增、删、改、并网、上下线,也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关于多措并举,用智慧化手段盘活释放停车资源,深挖停车潜能方面
在我局的推动下,全市已启动“共享停车,错时停车”工作,截止目前市内八区均探索了相应试点,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金水区试点3个共享泊位数13个,中原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380个,
二七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111个,管城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80个,
惠济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25个,郑东新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1220个,
高新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175个,经开区试点5个共享泊位数30个,
以上全市共计启动35个试点共享2034个泊位。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方法,学习先进城市成功经验,进一步释放潜在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