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90/2022-00029
  • 郑州市体育局
  • 政协提案
  • 2022-11-15
  • 2022-12-15
关于体育机构场馆(所)转“疫”为“机”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521号 提案的答复

郑体提字〔20228                   签发人:李红轩 

 

办理结果:A

                              

                         

关于政协十四届次会议20220521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海洲委员:

您提出的体育机构场馆(所)转“疫”为“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接到提案后,立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体育场馆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社会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各项竞技体育的训练基地和比赛场地,是全民健身和社会交往的场所,是体育产业的重要载体,也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着体育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关系着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衡量体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尺。

目前,郑州市的体育场馆主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健身、培训机构所有。特别是体育健身和培训机构场所,虽然规格较低,但数量大、分播广、需求旺、市民使用率高,是我市实施全民健身、提高生活质量的中坚力量。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反反复复,各行各业均受影响,体育场馆(所)由于是人群密集场所,自然无法幸免,损失惨重,作为全民健身的推动部门,我们深感痛心。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疫情防控落实“精准”

疫情前期,由于对病毒的认不充分,体育场馆(所)又因其具有线下聚集性的特征,和其他有共性的场所一样,为防止情进一步扩散,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出现疫情时首先会要求暂停开放,给广大公共场造成巨大损失。今年3月19日郑州市疫情防控办发布45号通报,要求关停所有校训机构,4月28日,教育、体育、文化、科技四部门联合召开协调会,准备5月4日重启营业,因五一假期郑州市疫情加重没有向社会公告。随着我市对新冠疫情防治组织能力的不断成熟,下一步体育部门指导体育场馆(所)做好常态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保持沟通,保证各类体育场馆的持续经营。

二、加大对体育场所的扶持力度

疫情以来,为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同时带动体育经济消费,省市连续三年发放体育消费券,2021年郑州市体育优惠券共计发放95400金额1874250受益场馆50家,2022的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按《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每年每个场馆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河南省补助资金3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产生的水、电、暖费用,雇用临时工对场馆保洁劳务费,体育场馆的维修维护费,购置场馆开放所需的器材设备和举办公益性赛事活动费用支出

三、指导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

目前我市有游泳、滑雪、攀岩、潜水四个项目的高危险性经营场250余家,由于历史原因,经过郑州市体育局一年多来的规范,目前高危许可证办证率由不到5%上升到20%,再经过一段时间推进,对确实不适合安全要求的高危场馆将要求退出经营,杜绝4.18同类事故的发生。

 

 

 

2022111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体育局                 编:450000

人:赵转折                   联系电话:67887180

   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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