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2-00011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08-11
  • 2022-08-11
关于以高质量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郑州高质量数字政府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485号提案的回复

张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高质量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郑州高质量数字政府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工作的诚恳提案和大力支持!您所提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会商,根据提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数据共享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度先行、规范流程

2015年3月,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政府令〔2015〕213号),共七章三十四条,从总则、信息采集和数据库建设、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2019年9月,郑州市出台《郑州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9〕53号),共六章三十条,从总则、职责分工、使用管理、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考核管理六个方面,规范政务云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套出台《郑州市政务云管理细则》,建立政务云考核和云服务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20年5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郑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郑政文 〔2020〕70号),共八章四十三条,从总则、申报和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运行维护、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2020年11月,郑州市出台《郑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20〕22号),共六章三十八条,从总则、职责分工、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政务数据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网络安全底线思维。

2022年5月,依据《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21年9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11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参考其他省市经验,我局启动《郑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统一规划、共建共享

郑州市坚持政务信息资源“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先后建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视频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纵向打通国家、省、区县市数据,横向联通市直各部门系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6年,我市率先建成省内首个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横向联通59个市直单位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随着郑州“城市大脑”建设,我市的共享交换平台升级为共享交换体系,囊括了城市大脑的双中心(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交换性能更强,交换通道更稳定,支撑数据类型更丰富。坚持利旧与新建融合发展,补齐交换平台短板,统筹推进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建设郑州市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四大基础库,从2019年大数据局成立之初全市归集数据1.97亿条,截至2022年7月底增长到1206.34亿条,增长612倍,数据交换量1327.02亿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平台编目涉及59家单位,3184个目录,56908项信息项,按照标准累计编目入库数据620.8亿条。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全市基础数据归集的要求,2022年1月25日启动基础数据归集工作,2月15日完成全市基础数据(第一批)全量归集,涉及人口、房屋、土地、管网、水系和社区数据等,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归集任务。视频共享交换平台:2013年,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视频域,郑州市开展视联网建设,逐步建成视频共享交换平台,截至2022年7月底,共归集公安局公共道路场所视频、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企业视频、水利局河道视频、交通局相关场所视频等10类视频资源9.1万路(其中在线视频6.8万路)。已为郑东新区、高新区、中原区等7个区县(市)和市委值班室、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等15家市直单位提供视频共享服务,实现突发事件的远程监控指挥调度、重点污染源企业的远程监控等功能,节省人力物力,在城市治理、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场所管理等领域都发挥重要作用。

(三)创新应用、高效推进

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引领带动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城市数字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2021年5月,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发布《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报告(2021)》,郑州市在32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0,两年晋升12位,企业和群众在线办事获得感、体验感持续增强,助力郑州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称号。二是建设两个移动端,打造掌上“数字政府”。截至7月底,面向广大市民提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的“郑好办”APP,累计上线服务事项2105项,注册用户超1514万人,日活用户超200百万,掌上办件量464.3万件,办结率达99.8%。“亲清在线”上线1047条惠企惠民政策,平台累计发放财政奖补资金52.8亿元。“郑好办”综合指标在全国100个城市APP中排名第七。截止7月底,面向党政机关提供协同办公、在线会议、行政审批的“郑政钉”APP,目前纵向打通市、县、乡、社区、村组五级组织,横向协同四大班子以及学校、医院、国企等10.9万个组织机构,共计21.7万在线用户,累计发文3.06万件,收文78.8万件。创建工作群组3.3万个,日活用户超过9.1万人,日均在线会议650余场。上线电子公文、数据展厅、领导驾驶舱、疫情快报等各类办公应用115个。郑好办潜移默化地改变了郑州市民的工作生活方式,郑政钉正在持续提升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三是城市大脑助推数字郑州提质增效。以“城市大脑”项目为抓手,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不断拓展新场景。城市大脑一期项目奠定了数字郑州的基础底座,二期一网通办、智慧停车、智慧矛调等23个系统在区县(市)推广应用。在智慧停车方面,智慧停车系统接入全市100%路内停车场、98%以上的封闭停车场共计41万个泊位数据。实现车位查询、停车诱导、无感支付、先离场后付费等功能。在交通治理方面,全市 “九主六快”重点道路及市内5区道路平均速度、延迟指数评价实现平峰期延误降低15%,高峰期延误降低10%。我市数智治理能力进入全国一线城市行列。

二、存在问题反馈

我们对张委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在大数据背景下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数据质量标准及规范不统一,政务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二是政务数据共享的机制体制尚需健全。这些问题制约着郑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推进步伐,影响了郑州市数字政府的建设,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具体业务处室,组织专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准备通过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逐项解决问题,突破瓶颈,通过高质量数据共享,建设郑州高质量数字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进程,规范政务数据共享

随着我市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政务数据体量和共享范围不断增大,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制定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有助于加强对全市政务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城市大脑”建设稳健推进,数据应用安全可控。目前,郑州市“城市大脑”建设全面推进,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成为“城市大脑”建设必须守护的底线。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责任明晰、安全可靠、能力完备、合作共享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共享、使用、开放、销毁等行为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将加快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出台。

(二)建立考评,引导政务数据质量提升

设置政务数据共享评价指标体系,把各政府部门对政务数据的贡献量、共享政务数据的更新率、使用政务数据的应用效果,以及对政务数据质量监督、考核等指标纳入全市综合智慧考评体系。以智慧考评为抓手,以数据应用效果为导向,发挥各政府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各政府部门提高对政务数据质量管控和挖掘清洗的重视程度,提升专业能力,使得各政府部门能够长期持续有效地专注政务数据的质量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数据质量可信度。

(三)加大投入,完善全市统一架构

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服务协同,打造强协同、提效能、便民众的“郑好办”政务服务体系。提升“郑政钉”的各种性能,不断完善全市集约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满足党政部门按需配置使用,实现全市公务人员在一个平台办公。同时,加快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之间数据、信息和业务的联通共享,提升政务数据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探索改革,引领数字经济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国企在数字化转型发展中的龙头引领优势,与中国电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中国电子集团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先进试点经验在郑州落地推广;成立市数据要素改革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工程统筹协调和推进机制。10月底前完成《郑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方案》(初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数据要素应用场景落地,争取在新一轮城市数字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

(五)重视安全,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通过全面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建设和完善数据安全保障基础设施,运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工作,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筑牢安全底线,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共享、使用及销毁等全流程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与促进信息化发展相协调,管理与技术统筹兼顾。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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