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郑州万物互联标识体系 抢占数字经济时代国产替代战略制高点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物联网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提案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大数据局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物联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物联网工作的法律法规,全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政务物联网平台
结合郑州市城市大脑建设,我市建设了政务物联网平台,在统一的公共构架下整体推进整合现有城市管理系统资源,共同打造城市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环境,实现政府部门间感知数据的共享和业务的协同。政务物联网平台依赖统一计算资源平台提供的计算资源、数据库资源、存储资源等进行部署,支持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业务系统的需求。目前该平台接入各类感知设备五千余个,现在处于调试测试阶段。
(二)数据共享情况
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物联网感知共享平台,能够打破不同物联网设备的协议壁垒和限制,实现简化设备接入、提供设备管理维护、海量数据存储与共享等功能,实现物联网数据“聚通用”和数据联动服务。目前已经实现物联感知数据在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之间的共建共享共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物联网平台数据的共享工作
在下步的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利用全市政务物联网平台,做好各单位物联感知设备的接入工作,继续做好各单位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共享工作,打牢城市数字底座。
(二)配合做好相关标识代码的宣传实施
“MA”国际标识代码已经通过工信部通信科技委专家论证,一致通过将“MA”纳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要素。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MA”码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的宣传实施工作。
(三)积极协助相关标识代码的应用工作
金水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已将统一标识代码注册管理中心(河南)有限公司落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下一步,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领域,我局将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引导做好相关标识代码的应用落地工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