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2-00026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2-09-29
  • 2022-09-29
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数据共享 更好地实现联防联控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20639号提案的回复

李占波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数据共享 更好地实现联防联控》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和疫情相关数据管理的诚恳提案和大力支持!您所提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会商,根据提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和疫情相关数据共享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大数据局从实战出发,于2020年初就在全国率先搭建了居民三色健康码管理等系统,并持续升级迭代、开发建设,形成了“1+1+3+N”的数字化疫情防控系统。“1”个疫情防控大数据中心。整合公安、卫健、通管等多源数据,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数据开放共享,以多维数据分析展示,智能辅助决策支撑,数据赋能精准疫情防控。“1”个疫情防控应用支撑平台。包含疫情防控智能外呼、疫情防控地理信息服务、统一用户中心等基础支撑服务,为立体化防控系统快速上线提供基础能力。“3”个业务应用端。依托“郑政钉”APP、“郑好办”APP、领导驾驶舱建成面向防控管理、市民疫情服务及领导决策分析的三端业务应用。“N”个疫情防控业务应用。围绕尽早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原则打造立体化疫情防控系统,包括:核酸检测系统、健康码管理系统、重点人员排查系统等11个子系统,快速“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数字化疫情防控系统在近几轮疫情中经受住了考验,为守护城市健康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全市大数据人深入核酸检测各个环节,特别是今年1月份疫情期间,有效支撑了265.7万人次每小时的检测高峰运行,创造了6小时完成1200余万人核酸采样的“”郑州速度”,获孙春兰副总理和省委楼书记的赞扬和肯定。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在我市召开全省现场观摩会,推广我市数字化疫情防控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会后洛阳、安阳、三门峡、焦作等兄弟城市部署应用我市数字化疫情防控系统。

二、疫情数据共享使用情况

(一)对接多场景,提供疫情数据共享

 针对目前疫情常态化的形势下,市大数据局积极支持各类疫情防控的数据共享需求,依托全省健康码管理系统,整合市级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数据,开发三合一数据接口,支撑地铁、公交出行的核验需求;针对无主管楼院,开发电子哨兵系统,铸牢基层防线,减轻基层工作压力;结合学校学生入学防控要求,通过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数据比对和核酸检测数据核验,帮助学校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提高核验效率,减轻家长重复提交的负担,以上应用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大数据局通过数据共享拉实疫情防控数字防线。

(二)融合分析,助力疫苗接种

为进一步提升新冠疫苗加强针和老年人接种覆盖率,方便区县(市)锁定应种未种人群进行精准组织动员,以第一批归集的人口数据为基础,结合核酸检测数据、疫苗注射数据,分析全市16个区县(市)未在规定时间内接种加强针的人员名单和60岁以上老年人应种未种人员名单,推进加强针和老年人接种率提升,巩固构建全民健康免疫屏障。

(三)提供数据,支撑县区需求

 结合各区县(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各区县(市)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申请,综合研判数据需求,科学提供数据服务。通过疫情数据专用FTP的方式,2021年8月份给16个区县(市)一次性下发了核酸检测数据、疫苗接种数据。后期又根据各区县(市)不同时期对疫情数据的不同需求,先后给高新区、郑东新区、巩义市、金水区、新郑市回流疫情的库表数据和封装数据接口,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疫情数据的共享使用。

(四)提供服务,推动“一码通行”

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于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健康码“一码通行”工作的请示》的批示意见,为持续发挥好健康码赋码核验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配合郑州大数据公司建设“一码通行”服务平台,提供获取接口调用凭证、获取解密密钥、刷新接口凭证、场景码注册、身份证核验健康码、郑好码核验健康码、查询疫苗接种情况、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等数据接口,快速推进“一码通行”的多场景应用,服务市民便捷高效出行。

(五)维护通道,保障数据上传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级定时向省级上报核酸检测数据、重点人群数据、健康码数据、重点场所数据等,为了保障各类疫情数据按时按质上传,按照专人负责维护通道,监控交换人员,拉通各方面人员,组建工作对接群,做好数据上传工作。

三、存在问题

李委员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在郑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的防疫问题分析全面、准确,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反省。目前疫情相关数据的共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大数据局是疫情防控系统的建设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且数据共享需求需要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批同意,转办市大数据局后方能支撑。二是当前,省级对健康码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在郑州市政务云平台部署了健康码管理平台,但数据库的管理权限在省级,市级没有数据访问权限,导致市级不掌握本级的健康码数据。三是按照省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涉及个人信息的保存时限为近20天,所有超期数据均需要物理删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前提下,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单位疫情数据需求的审批意见,按照“政务数据不出政务网”原则,坚守“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底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等手段,为各单位内部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据各单位的需要,持续做好疫情数据共享,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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